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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华:以史为鉴 珍爱和平
——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
李海秀//www.auribault.com2014-07-08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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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档案馆3日在互联网上公布了《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档案材料,这是从馆藏档案中选取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档案。针对大家关心的档案来源、总体内容及数量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

  李明华介绍,侦查、审判、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收藏在中央档案馆。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了“九一八事变”,开始大举侵占中国东北。1937年7月7日,以炮轰宛平县城、进攻卢沟桥为标志,日本侵略者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至1956年间,中国关押日本侵华战争罪犯1109名。1951年至195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并会同有关机关进行起诉、审判的准备。这些档案都保存在中央档案馆。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通过,决定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在押的日本战犯实行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方针。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45名日本侵华战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分别在沈阳、太原根据被起诉的45名战犯的犯罪性质,进行了公开审判。

  李明华说,这次公布的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笔供,包括原文、译文,并把提要翻译成了英文。从笔供内容来看,这些日本战犯在中国犯下的主要有策划推行侵略政策、细菌战、毒气战、屠杀平民、虐待战俘、人体试验、屠杀掠夺资财、毁灭城镇、强征“慰安妇”、强奸妇女等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种种罪行,甚至可以说是兽行。

  中央档案馆收藏的这些侦查、审查、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主要包括纸质档案、照片、实物、录音、电影五种。主要分为侦讯日本战犯的案件、日本战犯的罪证和实物案卷,日本战犯回国后活动的档案等几部分。

  李明华介绍,中央档案馆目前正着手进行没被判刑的1017名日本战犯的笔供档案整理,他们虽没被判刑,但在侦查起诉过程中,每个人也都是有笔供的,且当时作了中文翻译,这些数量非常大。中央档案馆一直很好地保管这些档案,目的是把这些档案适时地通过各种方式公布,让人们看到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同时,把这些档案很好地保存下去,以利子孙后代使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真正牢记历史、以史为鉴,才能避免战争悲剧的重演、才能使世界达到真正的持久和平与稳定。”李明华强调。(本报记者 李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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