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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全新高度,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的重要成果。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十八大以来作出的全面科学有效的新部署新举措,为新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总体来看,从政治立场到大政方针,从目标任务到具体举措,从前提要件到根本保障,从战略布局到方式方法,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呈现出以下新趋向新境界。
政治立场:
以“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态势惩治腐败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按照党纪国法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种猛药去疴、凡腐必反、除恶务尽的反腐政治立场,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政治决心和坚决态度。“零容忍”和高压态势反腐,表明反腐没有“特区”、没有“禁区”,没有人能当“铁帽子王”,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腐败这个社会毒瘤,如果处置不好,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就会出现“霸王别姬”,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斗争实践表明,无论是谁,不论权力大小、官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这种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立场,就是要把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以“零容忍”和高压态势反腐,还主要是因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因此,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只有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才能真正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决战决胜。
目标导向:
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党上下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不断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就是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目标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建设廉洁政治这个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明党的纪律,完善体制机制,狠抓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坚决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按照这一目标导向,十八大以来的总体战略部署和系列反腐举措,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强化党的纪律规矩到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从简政放权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等,都体现出建设廉洁政治的总目标和总要求。这种反腐目标和依据的导向转变,也带来反腐价值和治理策略的转型。着力净化政治生态,破除“圈子文化”,清除政治山头主义,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搞人身依附关系,建立完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制度机制,等等,都是为了从根子上铲除腐败存在的土壤和积弊,重塑风清气正的官场政治生态。
重要抓手:
狠抓惩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新一届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切入口,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聚焦“四风”,向实处发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此找到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十八大以来,通过以作风建设为有效抓手,不论是在“三公”经费支出还是楼堂馆所建设,抑或是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整治“会所歪风”,还是先后出台会议费管理新规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因公出国(境)等具体管理办法,中央大力整治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诟,不断将党的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使得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总体来看,这次正风肃纪一方面表现在敢于动真格、求实效,自上而下,领导带头示范,真刀真枪,强化执纪监督,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另一方面,既坚持治标又治本,实现标本兼治。治标就是发现一起查处和通报一起,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治本,就是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办法,完善程序和优化制度机制等,着力解决作风不良问题。通过持续施压防止“四风”变异反弹,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真正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地生根。
前提要件: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一个首要的前提就是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并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如果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没有严明的纪律和刚性约束,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就会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最终引发“破窗效应”,使党沦为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到,十八大以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党纪在反腐倡廉中“自我纠偏”的作用越来越大。首先,强化纪律和规矩,就是要真正推动“反腐”转向“防腐”,从治标真正转向治本的逻辑转换。“破法”多始于“破纪”和“破规”,只有回归“原教旨”,不断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才是治本之策。因此,适应形势所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时出台,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纪特色和强化依规治党,做到纪法分离,开列出台“负面清单”,确立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其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抓早抓小”、推进“关口前移”。把纪律和规矩真立起来、严起来,摆在法前、事前、观念前,有益于明辨是非,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函询,以严明的纪律做保障,真正守住底线。最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深化。通过纪委回归主业主责,强化纪律审查,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成为高压态势下反腐的“杀手锏”。
根基保障:
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现实反腐严峻形势表明,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难以守住的,必须强基固本,培树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次场合谈到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问题,指出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是思想“总开关”没解决好。很显然,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我们可以看到,十八大以来,无论是把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作为好干部的第一标准,强化革命理想高于天,保持政治定力,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还是反复强调要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抑或是提出做政治的明白人,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及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出台,都是突出强化要用理想信念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关键环节:
牢牢抓住两个责任的“牛鼻子”
十八大以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成为反腐新形势下的关键环节。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建和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促进、缺一不可。切实抓住两个责任的“牛鼻子”,一是要强化统一领导,推进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统一领导,强化守土有责和守土尽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二是要担好主责,当好主角。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三是要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有效举措:
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加强国际追逃追赃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先后对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四个着力”,不断提升巡视工作的强度、力度和效果,巡视已成为反腐败斗争的有力举措。总体来看,十八大以来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主要从以下几处发力。一是不断优化巡视规划布局,适时修订巡视条例,严格规范巡视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内容要求等,科学设定巡视频率,组建专业巡视人员库等。二是不断创新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如巡前部署会商、巡中跟踪、巡后会审督办机制等,建立巡视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同机制。三是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以常规和专项巡视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视。四是不断加大巡视成果转化应用。分类处置不同问题线索,为问题线索处理和巡视成果转化创造条件。此外,十八大以来,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也成为从严治党,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有效举措。一方面,加强追逃追赃,强化反腐没有“避罪天堂”,以此形成强大震慑力。另一方面,通过积极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平台,加快与外逃目的地国签署引渡条约、建立执法合作,不断提高追逃追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核心所在:
制约和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只有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真正有效防范腐败行为,强力压缩权力寻租和腐败发生的空间。十八大以来,加快构建和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紧紧围绕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来设计制度、形式、手段,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所在。十八大以来,让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主要从以下几处寻求突破:一是强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充分发挥党纪国法效应,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二是强化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三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四是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权力制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和寻租,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赵晓呼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倪明胜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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