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2015年可以说是扎扎实实的民生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脱贫攻坚、二胎政策、补齐短板……一项项精准施力的民生措施,凸显民生社会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推动协调发展的重中之重。需指出的是,中央关于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精神和部署,并不是就民生论民生,而是把它统筹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整体战略中。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的新思想,是指引新常态下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指针。把握不到这一点,就容易产生认识偏差。如有的人一提到民生,就担心这是“烧钱”,认为还是抓经济发展实在;也有人认为,现在搞民生“有心无钱”、“还不是时候”。这种把民生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割裂开来的认识,不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的落实,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亟须澄清。
看待民生社会建设,首先要历史地看。对于民生社会事业而言,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问题,发展水平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高的问题,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比如,对于有的国家和地区来说,由于福利过度化的倾向较为严重,民生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确实产生了较为显性的矛盾。像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高福利国家因受社保支出规模过大的影响,经济社会危机加剧,社保制度本身的可持续性也面临严峻考验。正是在吸取已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民生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决不能开空头支票,防止把胃口吊得过高,否则就会失信于民。但对目前的我国而言,更现实的无疑是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这方面,因民生社会建设滞后而跌入“中等收入陷进”的“拉美现象”更值得我们警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看待民生社会建设,更要辩证地看,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的思想,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民生社会事业。民生是发展的起点和落脚点,于经济发展也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它不仅规定着经济发展的价值引导,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两者之间相互牵动、互为条件。从全球范围看,面对福利国家危机,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必须将“发展”元素注入社会政策中,不能片面地将社会政策看作是一种负担或者成本,而应把它看作是一种生产要素和社会投资,本身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率。就我国来说,在经济新常态下,以民生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道,成为确保我国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的“双引擎”。所以,在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发展上,民生社会建设正承担着比以往更加重要的战略功能。
其一,民生社会建设是增进社会消费预期、提高人们发展生产积极性的“安心丸”。居民消费状况直接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改变消费增长滞后于投资增长的状况。在影响消费的因素中,消费预期至关重要。在我国,收入分配关系不尽合理,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上的不足,都对居民消费形成了较大的抑制效应。可见,我们要转变增长方式,就必须加大民生社会建设力度,让民众有更为稳定的民生预期。
其二,民生社会建设是拉动有效投资、扩大内需的“加油站”。持续扩大的民生投入本身就在不断创造更多的有效需求,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同时,民生社会建设需要多方供给,离不开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的有机合作,更多的社会资本得以被撬动,民生投入也就有效转化为积极的生产力要素。
其三,民生社会建设是提升人力资本、支撑供给侧改革的“发动机”。民生社会建设作为积极的社会投资,不是要让人们对国家福利形成消极的依赖,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发展人的身心条件和知识水平,提高人们自我发展的能力,属于供给管理,能更好地使人们成为经济活动的有能力的参与者,与转型升级相适应的新型劳动者,充满创新精神的创业者。
总之,大力推进民生社会建设不仅是在算“政治账”、“社会账”,同样是在算“经济账”。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针”,要不断打通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的路子。所以,要坚决以打一场攻坚战的勇气和态度,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教授,本文受“理论粤军”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