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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明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权责清单编制试点。未列入试点范围部门,可参照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方案的发布,凸显党和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决心,更是力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务实举措,对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有效规避权力的任性,意义重大。
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就是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的改革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政府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以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责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禁区”。旨在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社会监督和体制制约。
纵观现行的行政架构,政府部门的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或不乏相关文件要求及部门规章,但由于许多内容存在表述笼统、边界模糊和操作性不强等制度性短板,导致权力运行过程中越位与缺位情况时有发生。这既有悖法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要求,也让权力独大、权力寻租及慵懒怠政等行为有滋生土壤和可乘之机。通过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可以让部门不再推诿该负的责任,也让部门不再揽不该揽的责任。同时,让公权和私权界限更加清晰,管理权、审批权、监督权等更加合理科学,也让权力更为规范化。
编制权责清单应把控好权责梳理和公开透明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通过对种类繁杂、数量庞大和程序繁琐的政府权责,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和简政放权的清查梳理,既要契合大道至简和敢于放权,又要彰显勤政为民与责任担当,力求编制科学,谨防有失偏颇;二是编制权责清单要遵循依法依规和公开透明原则,体现严肃谨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广泛听取基层民众、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实现部门权责与民心所向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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