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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安排。学习贯彻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必须学深悟透,领会精神。两项党内法规的修订,顺应时代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深刻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当前,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省委《通知》、高检院《意见》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学思践悟,把党纪党规的要求学深悟透,使每个党员从内心深处复苏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必须学以致用,见诸行动。《准则》和《条例》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全省检察机关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党纪,守住底线,防微杜渐,用自己的模范行动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苦乐观,带头倡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讲规矩、守纪律的人;要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执法办案中要坚持公正廉洁、严以用权的理念,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阳光司法,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必须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准则》和《条例》对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怎么做、不应怎么做的规定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执法办案、社会交往和个人生活中将其作为行为规范。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准则》和《条例》在检察机关的贯彻实施。要保证政令畅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要确保检令畅通,落实检察一体化机制,确保高检院和省检察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依纪依法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对司法腐败问题决不手软,对轻微违纪问题要抓早抓小,通过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作出处理,防止检察人员“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由小错变大祸。
四、必须加强领导,率先垂范。贯彻《准则》和《条例》教育是基础,监督是保障,领导是关键。一方面,要加强对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首先,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按照省委和高检院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其次,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党组要将从严治党和抓班子、带队伍、正风纪的主体责任始终抓在手上、担在肩上,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落实,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不严”“不实”和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要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对“踩红线”“触底线”要一查到底。同时,又要善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同志重回正轨,防止小错酿大错。其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做出表率。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让纪律和规矩硬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作者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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