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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把今年作为“纪律教育年”,就是针对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纪律、不敬畏纪律、不遵守纪律等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纪律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须臾不可放松。此次纪律教育活动不是针对“关键少数”,而是面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也就是要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点。
纪律教育重在实效。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使纪律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坚持“学、思、践、悟”。学要学得真,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逐字逐句地学,沉下心来学,不能浮光掠影、浅尝辄止。思要思得深,既要全面准确掌握党的纪律的基本内涵、核心要义和具体规定,更要清楚纪律制定的深刻意义,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践要践于行,学习纪律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事事用纪律管住每个党员的言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悟要刻于心,学习的过程也是感悟、体会的过程,要使纪律成为每一个党员必备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牢牢刻印在心。
纪律教育贵在坚持。“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纪律教育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经常学、长期学,系统学、反复学,久久为功,使之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切实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地知道“什么是纪律”,真正在头脑中安上“红绿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