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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旅行”和“公款旅游”有什么区别?如果不是被纪律处分,安徽蚌埠市第14中学的3位校领导,恐怕还会继续以“研学”的名义组织老师外出旅游。校长、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此处理,撕下了假研学真旅游的“四风”隐身衣,矫正惯常做法,以正纪律之名。
一方面对旅游违纪表示惊讶,另一方面似乎又对“研学旅行”底气十足——从学校负责人的表现中可见,不紧绷纪律之弦,容易听任某些安排闯入作风禁地。“对旅游的情况一一如实陈述”,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已触碰纪律红线:“这个研学旅行是教育部倡导的”,搬出权威依据试图狡辩。不过,“研学”是以学生集体为主的学习实践,“旅行”不能把费用记在公家账上,是对是错、青红或皂白,用纪律的尺子一量便知。
一纸票据不足以蒙混过关,一层外衣不足以掩盖违纪本质。当入账票据的开支费用显示“外出学习考察”时,既没有公务考察的文件,也不附上考察报告,仅凭旅行社的发票,就把公款旅游当成公务活动,“变相”之恶不仅在于随意为之,而且在于不把相关规定放在眼里。更有甚者,以“掩耳盗铃”的方法,把“研学”当成一个筐,旅游不旅游,只要和学校、老师活动有关就想往里装,这层“四风”外衣穿得大胆,却在纪律面前无法遁形。
纪律始终是带电的高压线,不管是明面上的禁止性规定,还是隐形的行为定势,都不能触及党纪的底线。正风反腐的效果,让很多人知道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八小时之内”要遵守什么、“八小时之外”应注意什么,纪律这根弦的确绷紧了,但不意味着就能以惯例为借口“揣着明白装糊涂”。
有人想,“纪不禁止即可为”,只要不是“一二三四”地列在禁止清单上,很多事情做做无妨。况且,总有一些惯性思维在影响着日常作为,总有一些定势安排成了工作的一部分,其实全都“按照惯例”并不可靠。换句话说,不能把“不知者无畏”作为说辞,知畏知止才能不越红线。由此可见,纪律、规矩之下,需要转变思维方式,始终要用纪律的标准衡量工作和生活。
“心正则廉洁,身正则刚直,行正则威严。”纪律面前不能堂而皇之,规矩面前不能心存侥幸,唯有知法纪、明党规,为官、做事、做人才能达到“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