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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正风反腐如何确保持久有效?如何使老百姓在“打老虎”中,增强获得感?针对相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立下这个军令状,不是随便说说,而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实践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创新与升华。
为何不能适度容忍
有人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人情社会、关系社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是传统习俗; 还有人认为,水至清则无鱼,“适度腐败”是改革发展的润滑剂、官员干事创业的潜动力。由此,他们觉得,对“四风”与腐败问题要适度容忍。如此说法,表面看来好像符合人情社会的特点,却与现代公权力的性质格格不入、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
在现代社会,公权姓公、公权为公、不能以权谋私,公权与私利的不当结合即为腐败。对我们党而言,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天职,这既是党性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常言道,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风不清、气不正,就会导致信仰迷茫、精神颓废、诚信缺失、原则丧失的不良社会生态,就会导致权力异化、“四风”盛行、腐败猖獗的不良官场生态,就会形成“显规则”失灵、“潜规则”盛行、“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市场,就会助长随波逐流、投机取巧、我行我素的“破窗效应”。因此,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
而腐败是“四风”问题与权力异化的深度异化,是党和国家的毒瘤,事关党的生死存亡。若不严惩腐败、及时割除毒瘤,任其愈演愈烈,不仅会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危及党的生命,而且会严重腐蚀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心民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惩治,不敢腐的态势初步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正在形成。但客观来讲,“四风”与腐败问题并没有绝迹。同时,“为官不为”问题也突出地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有的消极怠工、不拨不转;有的老调重弹,认为正风反腐影响经济发展;有的甚至抱怨正风反腐“严过了头”,该歇歇脚、放慢点脚步了。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而对于正风反腐该不该减压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的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必须说到做到。“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
正风反腐形成了哪些经验
总结近年来正风反腐的做法,有助于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具体而言,可以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的经验:一是严字当头,真抓实干,令行禁止。即对“四风”与腐败问题的零容忍,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既让大家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又收紧党纪国法“紧箍绳”,列出负面清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规矩面前没有例外,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还体现为严明政治规矩、打破“破窗效应”,严惩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政治私人俱乐部”。
二是细致入微,有的放矢,不留死角。从根本上看,党的建设是采取“粗放经营”还是“深耕细作”、是“有的放矢”还是“无的放矢”,其实践成效迥异。若采取“粗放经营”,只作一般性要求而无操作性措施,或只作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底线,或只闻雷声不见下雨、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则难以做细做实、难以收到实效。
三是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历史充分证明,“上行下效”是党风、政风乃至廉政建设的基本定律。只有从上做起、以上带下、一级做给一级看,才能正气压倒邪气;只有上下左右一视同仁,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严惩不贷,才能“正乾坤”。
四是抓住关键,从严治吏,一视同仁。对全面从严治党而言,既要抓“全面”,更要抓“重点”;否则,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轻重,是很难做好工作的。重要的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五是由表及里,立竿见影,标本兼治。总结梳理发现,三年来出台“八项规定”“反对浪费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20项左右法规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正成为现实。
六是从点到面,层层推进,力求全面。一方面,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党建各个方面;既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也要抓好普通党员这个大多数。另一方面,既建立与完善党内规章制度、依规治党,也要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依法治国,加强法律的规制与监督,还要建立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与政治伦理,以德抓住人心。
此外,要顺应民意,紧紧依靠人民的力量,加强群众监督。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向基层延伸、覆盖全体党员,使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呈现“从关键对象到全体党员、从重点内容到全面内容、从依靠党自身到依靠多种力量来推进”的趋势。
完善法治,抛弃“权治思维”
正风反腐、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具体来说,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深入思考:首先,正风反腐必须乘胜追击。一方面,要始终保持对“四风”与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杜绝“水至清则无鱼”“腐败是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心态。另一方面,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尽快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与刚性约束机制。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与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其次,着力解决好“为官不为”问题。一方面,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那些具备良好发展理念与能力的干部,那些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对上对下都认真负责的干部,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另一方面,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以实现党管干部与人民民主、“组织提名”与“群众民主选举”、“群众公认”与“组织公认”的有机统一。此外,要念好政绩考核这个“紧箍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为中心而非仅以GDP为中心,树立科学政绩观,建立与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
最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改进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与方式。既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切莫“用法治对冲党的领导、因强调法治而忽视党的领导”,也要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抛弃“人治思维”“权治思维”。要使各级领导懂法守法、敬畏法律,而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党的工作作风与群众关系研究》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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