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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清理“僵尸企业”的鼓声如雷鸣般轰响,然而有些地方仍是按兵不动。有一些说法在流行,“先看看,等一等,别给自己惹麻烦”,有人为此解释,不是不想清理“僵尸企业”,而是拿不准,怕被指责国资流失。因而不少企业对清理“僵尸企业”持拖延观望的态度。应当说,这些议论和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把清理“僵尸企业”与国有资产流失对立起来的思想是站不住脚的,甚至是错误的。
先从国有资产流失说起。国有资产流失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指运用各种手段、各种渠道将国有产权、国有资产权益以及由此而产生出来的国有收益转化成非国有产权、非国有资产权益和非国有收益,或者以国有资产毁损、消失的形式形成流失。这是产权转换所发生的“交易性流失”。另一种是国有企业“体制性流失”,当前国企改革着力解决的就是体制性流失的成本不断增大问题。亏损实质就是资产缩水,资产缩水的过程,也就是国有资产流失的过程。虽然这种流失常常不涉及违法、贪污腐败等,但如果不改革,不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不清理“僵尸企业”,那国有资产流失就不可避免。
国企改革与清理“僵尸企业”,都是一种资本流动行为。清理“僵尸企业”就是保障资产往高处流,往更有可能发挥其价值的地方流动。一些国企无效低效资产靠政府“输血”来维持,耗费了国家大量资金,欲活不能,欲死不甘心。必须让国企资产恢复“流动”的本质,国企资产不流动,就流失。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机,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是等着这类企业把行业中的优质企业拖垮,最后一起死,还是快刀斩乱麻,处置这类企业从而腾出必要的资源和空间?我们必须有所选择。
向“僵尸企业”宣战,是迄今为止中国在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走出的关键一步。大量的“僵尸企业”占有了人力、土地、技术与信贷资源,导致“发行货币越多,流动性越紧张,资金的价格越昂贵”的怪圈。在“僵尸企业”效益低下又不让倒闭破产的情况下,契约精神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失灵,企业抓住政府“喜欢”GDP的心理,进行政策套利,大量中国企业追求产业低端,但又能很快见效的产业。这使得中国经济升级的阻力巨大,几乎无法前进。
2016年的经济工作供给结构改革是主题,去产能是主线,淘汰“僵尸企业”是主要抓手,兼并重组与清理退出是主要形式。要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防流失,但不能以防流失为理由而拖延改革,更不能以防流失为理由而拖延清理“僵尸企业”。
不改革、不清理“僵尸企业”,将是最大的国有资产流失。与交易过程中的流失相比,体制性流失后果更严重。如果消极对待改革,拖着等着看着,对发展中的机遇抱着“宁可错过,别万一犯错”的想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能做强做优,甚至发生亏损、倒闭,那才是更大程度的国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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