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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网络伦理建设
何建华
//www.auribault.com 2016-02-05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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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正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表的主旨演讲,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在走向网络强国过程中向世界发布的伦理宣言,是世界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指导我们加强网络伦理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有关网络伦理问题也日渐凸显。如何加强网络伦理建设,还人类一个安全有序、健康清新、共享共治的网络空间,是互联网时代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主旨演讲为指导,大力加强网络伦理建设。

  互联网的发展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为人们提供了多姿多彩的生活方式,使人们思维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为伦理道德建设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人类世代相传的生存空间是一种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物理空间,人们的交往活动受制于社会地位、社会身份和社会角色等因素,道德交往的主要形式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标准相对稳定。

  互联网以间接的、虚拟的、符号化的方式超越了以往物理时空的限制,实现了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的多种交往形式,从而大大拓展了道德交往的空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相隔万里的人们不再‘老死不相往来’。”自由与开放、平等与共享、多元与宽容是网络生存方式不同于其他生存方式的独特的伦理气质。在互联网时代,形成了许多新的价值观念和伦理精神,如共享意识、平等意识和自由、自主精神、奉献精神等,铸就了当代社会所需的开放思想和创新精神,体现人类超乎想象的精神自信和生命自由,为人类伦理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然而,网络技术在给人类送来幸福、实惠、享乐、希冀的同时,也带来了忧愁、痛苦、危机和失望;在给人们带来物质殷实、信息丰富、交往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情感危机、道德滑坡、人性异化。在网络社会里,信息污染、黄毒猖獗、数字鸿沟、情感冷漠及道德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正困扰着网络自身和网络文明的发展。网络发展在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背后也隐藏着道德价值的残缺,信息丰富、超载的背后是庸俗文化、精神垃圾的肆虐,技术主义、工具理性对技术的盲从与崇拜导致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漠视与偏离。而网络主体身份的隐匿性、虚拟性又导致道德情感冷漠,从而淡化了人的社会责任感,使诸如黄毒泛滥、个人隐私权与知识产权受到侵犯、计算机病毒的制造与传播、黑客骚扰等道德失范现象屡见不鲜,对网络伦理道德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明确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 要构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秩序,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加强网络伦理建设。当前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构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伦理规范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日益凸显,现有的一些伦理规范也与网络社会发生冲突,因而,加强网络伦理建设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在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创新为动力,以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目标,积极构建适合我国文化传统的、能被广大网民普遍接受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从而构建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为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扫清障碍。

  着力加强网络伦理文化和网络道德教育,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水准

  网络文化和网络道德教育的核心是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使网络主体形成“慎独”的道德习惯和道德观念。要在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中加强“网纪”、“网德”教育,积极引导网络主体加强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任何利用网络技术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等各种不文明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东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网络公民;要加强网上舆论工作,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加快立法,使网络伦理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依法管理是网络治理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化带来的挑战,加快立法,根据网络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法规,逐步建立和形成良好的网络法规体系。既要制定管理性的法律规范,也要制定促进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法规及有效防止有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的管理机制,制定通过信息网络实现政务公开和拓宽公民参政议政渠道的法律规范等等。同时要加强信息网络方面的执法和司法,通过法治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安全,保障和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加强网络治理,实行“堵”“建”并举,“软”“硬”兼施

  “堵”就是要利用技术手段,加强“防火墙”的研制,特别是要加强中国自行开发的防火墙的研究,防止国内外黑客的入侵和秘密资料的泄露。编制新的软件,对网上的不良信息进行过滤,净化网上环境。

  “建”就是要加强我国各类网络的建设,扶持一批重点网站,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提高网站的服务水平,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络生活的需求。

  “软”就是对网民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其网上自律意识。

  “硬”就是要建立网络的监察机制,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人才的配备和培养,加大打击力度,以对付日益猖狂的网上犯罪。通信、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通过齐抓共管,促进网络伦理建设。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构建公平正义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符合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也是各国人民共同的责任。“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在互联网时代,世界各国必须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凝聚共识,深化国际合作,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共享的网络空间;必须尊重网络主权,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必须共同努力,防范和反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坚决打击商业窃密及对政府网络发起的黑客攻击等;必须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网络空间对话协商机制,研究制定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使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必须促进开放合作,推动彼此在网络空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让更多国家和人民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总之,加强网络伦理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有赖于网络社会每一个人的参与,又有赖于互联网各方的共同努力。必须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创新网络伦理文化,健全网络规范体系,大力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才能构建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合作、共享的网络空间,从而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作者为浙江省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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