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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已进入环境风险的高发期,环境安全形势总体严峻,作为保障环境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性日趋凸显。但从实践上看,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依然薄弱。一线环保部门的监管力量受人员、经费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企业大多存在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事前环境安全隐患不会管、管不好;事中应急物资调不到,救援处置队伍找不着;事后事故原因难剖析,整改措施难到位的情况。
因此,笔者认为,在坚持企业主体和环保监督两个责任不变的前提下,还应引入和整合各类社会力量,加快构建环境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环保部门、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应急资源配置方式,逐步转变环保部门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事后管理等各环节的大包大揽模式,进而有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效能,保障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以企业外包的模式,创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专业底子薄、环境安全隐患多、应急力量弱的小微企业,可以依托行业协会或商会,组织采购第三方机构的应急管理“一条龙”服务,定期由专家开展巡查,实行环境安全隐患现场点评,帮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同时,开展互动式、现场式集中培训,促进企业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逐步形成环保部门抓监管、第三方抓服务、企业抓整改的隐患整改闭环机制。
二是以企办政助的模式,优化社会环境应急资源配置。特别要突出物资储备的社会化和救援服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充分利用企业等社会力量,将应急物资储备于民,坚决走储备部门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应急储备库覆盖面小和物资品种不全、数量不多的问题。同时,加强政府引导,逐步实现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的整合和协同作战,避免重复建设并大力推进救援服务有偿机制,全力打造环保部门之外的应急“新军”。
三是以政府购买的模式,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的技术支撑。要针对基层环境应急人员配置和专业知识储备欠缺的普遍现状,积极向第三方机构购买环境应急专业服务,主动简政放权,“请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着重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年度抽查、生态损失评估和案例总结分析等环境应急事后管理环节做好衔接,全面分析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存在决策不当、监管不到位、应急响应不及时、统筹协调不够、违法排污等问题,争取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权威意见,提升突发环境事件责任追究的公信力。(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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