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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和五中全会中均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将城镇化发展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释放城镇化红利,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县城战略提高县域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意见(桂政发〔2015〕3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加快县域新型城镇化有利于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郡县治则天下安。县一级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城乡之间的纽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沿区域。
加快县域城镇化有利于缓解“大城市病”。通过县域城镇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县城、小城镇,可以有效减轻大城市压力。
加快县域城镇化有利于降低城镇化成本。县域相对于大城市门槛低、房价低和生活成本低,在城镇更容易安居落户,可有效降低农民市民化的整体成本。
着力提高县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全域规划
规划是推进城镇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型城镇化方面的系列政策意见,着力打造南宁市城镇化发展新格局。从全域的角度,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和生态等功能,打造宜业宜居的高品质城镇。强化全域一体化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在完善全市城镇体系总体规划基础上,抓好县域城镇建设规划,制定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各项详细规划,引领小城镇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高起点超前规划,认真处理好近期、中期与长期的关系、系统性与综合性等系列关系,推进“多规合一”,推进“一张蓝图绘到底”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二、以产业支撑新型城镇化
产业发展是推进城镇化的基本动力。城镇化是农业剩余人口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的过程,解决就业离不开产业发展。县域城镇化要因地制宜,突出县域特色,科学合理选择自己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各县应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和已有的产业基础,实行差异化错位发展,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文则文的原则,打好特色牌。如马山县和上林县可结合“中国长寿之乡”的名片,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养生产业、富硒农产品加工业、长寿产业等;横县作为“中国茉莉花之乡”可以大力发展茉莉花茶产业,并借助“互联网+”升级产业;隆安可依托“中国那文化之乡”、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打造特色节庆文化产业、医药产业来支撑新型城镇化进程;宾阳被誉为“广西小五金之乡”,可凭借传统手工业优势,大力发展小五金产业。同时,延伸农业产业链,以农业为核心,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服务业,推动农业“第六产业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大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城镇化水平提供智力支撑。
三、以宜居城镇吸引人留住人
增强县城、小城镇的人口吸引力既是有效缓解“大城市病”的重要举措,又是保持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2014年隆安、马山、上林、宾阳和横县5个县的户籍人口均高于常住人口,人口净流出近百万人。县城吸引力不足是农民异城城镇化的突出表现,因此,增强县城吸引力,是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关键。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就是为了使人们的生活更美好,安居乐业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美丽宜居是城镇的吸引力所在。要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一是要改善县城、小城镇的交通条件。加快构建小城镇内通外畅的交通体系,以便捷、绿色的交通服务体系吸引产业和人口向城镇聚集。便利的交通不仅有利于提升城镇的宜居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城镇经济发展的潜力。二是推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以产业布局引导合理的人口布局,促进产业与集聚的人口相匹配。引导企业向园区、重点镇聚集,积极稳妥推进人口、产业、土地“三集中”。努力将3个试点园区(南宁伊岭工业集中区、隆安华侨管理区、宾阳县黎塘工业集中区)打造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三是完善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县域地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电、供气、互联网、绿化等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和承载能力。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娱乐、体育卫生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城镇延伸覆盖,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使人民在城镇能享受到与城市大体相当的公共服务,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居住的幸福感。
四、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城镇化活力
良好的体制机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性保障。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从而激发城镇化活力。一是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域城镇落户限制,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民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推动相关配套改革,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就业、医疗、住房、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明晰农村土地产权,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配套文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和进城农民的土地有偿退出机制。三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体的投融资机制。完善县乡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构建以县为核心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试点镇探索建立镇一级融资平台,鼓励建立银、镇交流合作机制,加大各级金融机构对县城特别是重点镇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探索采用PPP、特许经营权、转让资产权益(TOT)等方式开发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公用事业、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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