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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松
时至今日,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依然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和众多的挑战。20余年来,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势不可挡、规模巨大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给城乡生态环境、地域文化景观、传统生活方式、城镇形态风貌带来巨大改变。面对建设性破坏的局势,各地虽然在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努力,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和新问题,比如有的地方为了迎合经济利益和旅游市场的需求,大量建设“假古董”建筑、推进人造景观开发。所有这些不当行为都将对真实的历史环境和多样的文化生态造成直接破坏和深远影响。
连续5年开展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和正能量效应。评选推介活动的开展,唤醒了民众保护历史环境的意识,推动了地方政府的历史街区保护管理工作。而且入选的50条“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多数是近年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历史街区保护整治取得较好效果的实例。这些历史街区的实践经验对其他城市开展街区保护整治工作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名街评选推介活动组委会决定2014年评选推介活动暂停一年,组织专家对前三届入选名街展开复查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在复查之中确实也发现了一些普遍性问题。例如:不少街区出现了商业化和“士绅化”现象,店面越开越多,业态越来越没有本地特色,甚至出现了业态趋同的状况;有的街区为了发展商业和旅游,对本地居民实施过度动迁、搬迁;有的街区由于一期工程效果不错,有盲目推进二三期工程、快速复古打造的计划或者设想;还有少数街区由于缺少资金,街区基础设施陈旧,部分历史建筑依然存在安全和消防等隐患。
历史文化名街的保护整治需要政府的积极投入,以便解决多年来积累的各种问题,清还历史上的欠账并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这些都是必须做的工作。而针对已基本完成修缮整治工程的历史文化名街,保持和维护良好的历史环境也应当是地方政府不容忽视的职责。依靠本地居民开展可持续的街区保护和遗产管理,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当地民众的参与是保持街区活力的重要力量,街区的原住居民流失,会导致街区失去了文化气息,丧失文化传承的土壤和根基。
历史文化名街的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维护管理,是其能否得到可持续保护的关键所在,这需要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强化文化遗产的有效管理。长期以来,在行业内外都存在一种对遗产“利用”观念的不正确理解。有些人喜欢讲“保护的最好方式就是利用”或“使用古迹永远有利于古迹的保护”,而且还申明这个观点出自《威尼斯宪章》。然而,查阅《威尼斯宪章》,其中第五条说的却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利用总是有利于古迹保护的。这样的利用是可取的,但它不能改变该建筑的布局或装饰,只有以此为限度,因功能改变而需做的改动才可以被考虑并被允许。”
长期以来,人们对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的保护利用,存在着种种错误的倾向:重视新功能的开发、轻视原功能的保持;重视商业性开发、轻视公益性利用;重视旅游景区开发、轻视生活环境维护;重视显性功能开发、轻视隐性效应发挥,忽视了环境景观的社会、文化、生态等综合价值。此外,还存在过度开发、不合理使用等倾向,包括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的做法,有的人甚至认为场所无所谓真假,“非遗”能得到展示和传承就好。
今年国家文物局确定的文化遗产日主题为“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其实,合理使用文物和促进文物古迹的公益性利用,一直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目的。早在1949年之前,著名学者、国家文物局第一任局长郑振铎就在《保护古物刍议》一文中明确指出:“保存古物云云,并不是简单的‘保存’,而是要应用着所保存着的古物而作为继续发展之研究资源的。”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在《北平文物必须整理与保存》一文中也曾强调:“文物不唯是人民体形环境之一部分,对于人民除给予通常美好的环境所能激发的愉快感之外,且更有触发民族自信心的精神能力。”可见场所精神及其连续性的维持,是城市历史街区保护的重要着眼点。今天在保护和活用建筑遗产的同时,必须有效防止和控制对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过度开发、过度商业化和“士绅化”的改造利用,避免造成新的单一趋同的历史街区开发模式。
因此,在未来的历史文化名街保护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遗产保护的社会价值体现,通过适当的保护整治措施实现社区民生改善这一主要目标,通过遗产保护提升生活环境的品质。欧共体1975年通过的《建筑遗产欧洲宪章》就已经指出,“历史中心区和历史地区的组织结构,有益于保持和谐的社会平衡。只要为多种功能的发展提供适当的条件,我们的古镇和村落会有利于社会的整合。它们可以再次实现功能的良性扩展和更良好的社会混合。”
城市文化本身即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与自然条件、技术、经济、历史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文化多样性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表现形式来表达、弘扬和传承的多种方式,也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的艺术创造、生产、传播和消费等多种方式之中。201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大会通过了一份关于城市保护的新的国际建议——《关于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建议》,再次强调了历史城镇整体性保护的重要性,指出“城市历史地区是人类文化遗产中最为丰富和多样的表现”,因此“必须重视将历史城区的保护、管理和规划策略整合到地方的发展进程和城市规划之中。”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我们认识到遗产保护的长期性和连续性,随着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升,文化遗产已被视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从这层意义上讲,保护是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和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及其景观环境的改善、修复和控制行为,为降低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衰败的速度而对变化实行动态管理的全过程。正如教科文组织《关于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建议》所指出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保护现有资源,因而积极保护和可持续地管理城市遗产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而,在全球环境变化中,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是提升城市地区宜居性、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资源。人类的未来取决于对资源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因而保护就成为了一种战略,旨在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活质量之间的平衡。
由此,入选的50条“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其中的多数街区经过实施保护整治工程之后,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然而,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名街的保护管理,应当在文化传承创新、社区居民参与等方面开展更加细致与科学的实践探索。在社区生活环境品质提升、街区特征多样性维持、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等方面继续做出更好的示范性推进工作。同时还应更多注重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再生、活用,更加注重居民生活与文化旅游、商业开发的协调和平衡,并为此开展更加有效和有序的规划控制引导。从微观层面看,街区商业的业态调整、街道户外广告等环境景观的维护管理等,既是一项系统的设计工程,更是一种细致的社会管理工作。历史文化名街的可持续保护、维护与管理,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街专业委员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