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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可持续的人居环境形式
张松
//www.auribault.com2015-09-24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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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的9月,一群热心于古镇古村保护事业的中外人士,齐聚在黄河边上曾经辉煌的“物阜民丰小都会”碛口,热议我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基于学术报告和讨论中达成的共识,起草并发布了《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碛口宣言》。这个宣言篇幅并不长,言简意赅地提出了以下六条建议:健全古村镇保护法规制度,促进古村镇可持续发展;编制和完善古村镇保护规划,广泛、有效地开展保护工作;社会各界和地方政府加强合作,帮助欠发达地区建立保护机制,抢救濒危古村镇;加强古村镇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全社会都应为保护古村镇出力;依靠本地居民开展保护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古村镇保护;全体公民应遵守保护法规,自觉加入到保护事业中来。

  一晃10年过去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各级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学术研究成果越来越多,古村镇的旅游开发也越来越红火。然而,对照《碛口宣言》中的六条建议,从全国范围看,古村镇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依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古镇、古村落保护如何成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全面可持续发展格局中的常态?笔者认为,首先应把古村镇保护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战略之中,将保护与发展政策整合起来,全面、协调、有效地推进。若简单地将古村镇作为孤立的文物保护起来,作为 “标本”陈列或作为 “窗口”对外展示,恐怕都是不可持续的做法。因此,一定要把它们统筹到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的整体框架中,做到合理规划、科学保护、有机更新、全面振兴。

  其次,要充分认识古村镇作为人居环境形态的存在价值。古村镇与城市都是人类历史上的聚居形式,而且古镇、古村比城市的历史更加悠久,形态更为丰富多样。过去有些人以城市化为发展目标,以为只有高楼大厦构成的城市形态才是未来的人居形式,这是极其不科学的盲目认识。国家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中已经明确纠正了这样的错误认识,地方需要更加积极地开展古村镇保护工作,完善村镇基础设施,改善生活居住环境条件,保护、修缮、利用好传统建筑,全面改善和提升古村镇人居环境的宜居性。而未来适合人居的古村镇,同时也将是环境友好、低碳生态的具有可持续性的人居环境形式。

  第三,我国的古村镇分布广,各地所面临的问题差异大,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除区位好、环境优美和文化积淀丰富的少数村镇外,大量古村镇进行旅游开发恐怕有一定困难。因此,除了进行建筑修缮、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等物质环境建设之外,更重要的要结合地方实际条件和区域发展规划,寻求适当的产业发展之道,不管是恢复传统产业还是开发新兴产业,或者引进、嫁接创意产业,都可以作为实践探索的方向。只有为不同类型的村镇找到适当的发展路径,才有可能吸引年轻人回归、城里人向村镇回流,真正开始解决古村镇老年化、空心化、文化传统丧失等深层次的社会发展失衡问题。当然,很难做到立竿见影,但希望在古村镇数量多分布广的地区,能够在“十三五”规划中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也期待各地切实开展依靠农民和居民的保护实践探索。

  今天,我们回忆碛口会议期间的各种情形时,不能不怀念几位已经过世的城乡规划和名城保护领域的老前辈、老专家——周干峙、罗哲文、王景慧等各位先生。如今,古村镇保护事业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面对众多的优秀文化遗产,在保护与发展的意识还未能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局面下,希望与挑战并存的格局还会存在相当长的时间,为此,“保护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这句大家所熟悉的套话作为共勉可能也会存在相当长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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