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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培训为什么会出现“改造热”?
首先,遗产保护理念出了问题。
在有些人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的,非遗当然也不例外;帮助传承人改编改造,让非遗贴近市场、适应时代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可否认,随着时代的发展非遗也在变化,但我们必须清楚这种变化并非是我们想要的结果。2003年文化部启动非遗保护工程的真正目的,不是让非遗加速变化,而是创造条件让它们在走出濒危后尽量保持不变。虽然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但无论如何都应该成为每位非遗保护工作者的行动指南。正是由于非遗一直按照自己的规律传承,现代人才能知道历史上的中国人是通过怎样的图案、绘画、雕塑、音乐等来展现自己的内心世界。若从心里瞧不起这些传统,非删即改,又如何科学认识自身的历史?如何还原远古的文明?如何振兴我们的未来?非遗保护工作者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不同,但本质却完全一致——都是在历史上产生并保存至今,它们的最大价值就是历史认识价值。文物不能变,非遗当然也不能变。哪怕是小小的一变,都会影响到遗产的真实,影响到我们对其历史认识价值的解读。
其次,学术立场、评价体系出了问题。
作为一名艺术工作者,他们对艺术品的评价当然首先是美与不美。而那些做培训的专家学者,多是接受西方教育的,审美标准自然也是西式的。在他们眼中,要想让传承人的作品变得越来越美,唯一的办法当然是按着西方审美标准,对传承人所传项目实施大规模改造。于是,讲究吉祥寓意的传统图案变成了樱桃小丸子、加菲猫;讲究散点透视、平面线描的唐卡变成了强调一点透视、立体造型的西方油画;讲究“写意”的传统泥塑变成了重视“写实”的西洋雕塑,专记弹奏指法而不直接标记音名的减字谱变成了西洋简谱、五线谱,就连各具民族特色的传统民歌也变成了美声唱法。但是,造成不能忘记我们面对的是遗产!既然是遗产,就应该站在遗产学的立场,从保护遗产的高度出发,对非遗做出遗产学的价值研判。树用尺度,米用斗量。针对不同的事物,我们要拿出不同的衡量标准。从遗产学的视角出发,研判非遗的第一标准当然不是美不美,而是真不真,也完全没有必要去对非遗搞什么“亮化”“美化”,只要非遗能以活态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继承下来并传承下去,且确保其“真”,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一切改造都是“画蛇添足”。
其三,对传承人职能的理解出了问题。
通常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那些直接参与了非遗传承,且有突出成就,并愿意将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原汁原味传授给后人的某些自然人或社会群体。与工艺美术大师不同,非遗传承人的看家本事是能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是一个地区历史上创造出来的最好的技艺,以活态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继承下来并传承下去。他们是“一辈子只能做好一件事”的人。正因如此,我们今天交给传承人的重任仍然是“将祖先所传传统技艺以活态的形式原汁原味继承传承下去”。如果无视这一规律,一定要让传承人放弃自己所长,一味媚俗创新,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最好的手艺很可能就会在我们手中彻底断流。这个责任谁来负?谁敢负?!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非遗保护确实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许多项目起死回生,许多项目由弱变强,但也确有许多项目抢救的不够理想。
比如:历史上京剧剧目共有5000多出,解放前能够上台演出的也有1000多出,而现在能在中国最大的京剧演出市场——北京上演的剧目至多不过三四十出,这能说我们已经继承得差不多了么?历史上红木家具所用榫卯结构多达80多种,而如今传承最好、使用榫卯样式最多的也不过就是一二十种,这能说我们已经继承得差不多了么?历史上最好的宣纸可以保存上千年,而如今用漂白剂取代了阳光下的自然晾晒,用浆水自流取代了筛网抄纸,宣纸质量大打折扣,纸品寿命充其量不过二三百年,这能说我们已经继承得差不多了么?如果时至今日我们仍不反省,还不考虑在老艺人、老匠人尚活在人世的时候,将他们手中的绝活儿原汁原味学到手,谁能保证这些老手艺不会因为我们的渎职而彻底消失?中国的非遗保护已经步入第13个年头,但到底有多少项目已经濒危?是否已经组织过系统调查?是否做过认真统计?是否做过抢救预案?是否做过扎扎实实的项目落实?是否建立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都没有。如果都没有,那么,“抢救第一”的十六字方针是否真的成为了一句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