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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是“农村”的代名词。作为一个以农立国的社会,乡村和农民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体,农民子弟自然是乡村教育的主体,这是不言自明的。然而,在近代中国乡村教育改革中,农民却缺席了,而且这种情况延续了很长时间。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之为中国的乡村教育改革贡献力量。
近代中国的乡村教育改革是对传统教育的一次全面反省。鸦片战争特别是到了甲午战败之后,文化和制度自卑便左右了很多中国精英的心态。当时不少人将中国之败归因于中国的传统教育,进而提出了创建新式教育的必要性。庚子事变以后,再一次的惨败让中国人“中不如外”之感愈发强烈,进一步影响了近代中国教育改革的取向,时人就言:“考泰西各国,人才之所以胜于中国者,取士之法不同也。西人事事务实,无一毫虚饰,无论何项人才,皆须由学堂出身,限以毕业之期,予以及格之照,故人皆发奋鼓舞,不敢存滥竽之心。今中国宜仿其法,人才概取诸学堂,方可用世。”(《阅报纪力扶新学系之以论》,《申报》1902年8月12日,第1版)如此,另起炉灶建立西方式的新式教育便成为改革的最重要内容,而以私塾等为代表的中国传统乡村教育组织或机构便被取缔或改造。
然而,与中国传统教育具有较强依存关系的农民显然不会轻易改变和认同这种改革思路。在传统的乡村私塾里既可以识字,又可以学会写信、算账、对对子等最基本的技能,学会这些,对农民子弟来说就是掌握了谋生的本领;加之在传统中国做个读书人是一件颇为体面的事情,且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农民们自然十分乐意。何况,农民对传统的私塾先生具有一种特殊感情。塾师们在乡间除了教书,还往往兼营“阳宅阴宅及写契纸、排八字、算命、开药方子,一切中国大半民众所信仰着的东西、日常应用的东西,私塾先生他们都会。”(单维藩:《北平私塾的研究》,《新北辰》1936年第10期)这无形中加深了农民对塾师和私塾的依赖感和信任感。与此相对应,农民对西式的新式学堂的信赖感却并没有建立。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说:“洋学堂,农民是一向看不惯的。我从前做学生时,回乡看见农民反对‘洋学堂’,也和一般‘洋学生’‘洋教习’一鼻孔出气,站在洋学堂的利益上面,总觉得农民未免有些不对。民国十四年在乡下住了半年,这时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才明白我是错了,农民的道理是对的。乡村小学校的教材,完全说些城里的东西,不合农村的需要。小学教师对待农民的态度又非常之不好,不但不是农民的帮助者,反而变成了农民所讨厌的人。故农民宁欢迎私塾(他们叫‘汉学’),不欢迎学校(他们叫‘洋学’),宁欢迎私塾老师,不欢迎小学教员。”其结果是,在近代中国的乡村教育改革中,精英和农民便分道扬镳了,这直接导致了农民在当时乡村教育改革中的缺席。
近代中国乡村教育改革中农民的缺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消极后果:一方面,由于乡村教育改革缺乏农民的理解和支持,改革变得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农民的“缺场”,使得农村教育改革缺少了应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代以后,随着教育改革的如火如荼,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改良或取缔私塾的改革也在同步进行。然而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普通民众对新式学堂的信任并未很好建立,许多地方甚至频繁发生毁学事件;私塾的改良或取缔也效果不佳,私塾仍在乡村拥有重要影响力,在有些地方甚至居于主导地位。
以1904年在无锡发生的毁学事件为开端,捣毁新式学堂的事件在各地乡村层出不穷。据田正平先生研究,从1904年7月到1911年7月的短短7年间,在当时全国22个省中,除新疆、甘肃、东北三省等少数内陆及边远省份外,其余17个省均发生过针对新式学堂的毁学事件,总数多达170起。而且这些统计仅以“是否对新式学堂造成实际损害为选取标准,如果考虑到针对办学人员及其家庭的攻击,这一数字将会成倍增加”。(田正平:《清末毁学风潮与乡村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受挫》,《教育研究》2007年第5期)民国以后毁学事件仍不断发生。毁学事件主要是由乡间农民发起,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摧毁以新式学堂为代表的西式教育。
与新式学堂和西式教育不受农民欢迎相对应的是,作为精英们革命对象的私塾却仍旧为农民所信赖和拥护。1935年是近代新式学堂发展的高峰期,但就在这一年,据不完全统计,传统私塾仍多达101027所,塾师有101813名,学生则有1757014名(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商务印书馆,1948年,第231页)。甚至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江苏的吴县尚有私塾124所,学生1264人;(吴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吴江县志》,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第641页)湖北的江陵县也有私塾1470多所,占全县初等学校总数的98.13%,学生15876人,占当时小学生总数的64.75%。(江陵县教育志编委会编印:《江陵县教育志》,1985年,第99页)
以上事实表明,教育是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要成为鲜活的教育,就必须植根于自己的土壤。近代中国乡村教育的土壤就是农村和农民,如果离开了农村和农民谈中国的乡村教育改革,无论改革的主观愿望多么美好,改革的路径设计多么科学严密,都不可避免地要走上弯路。这也警醒我们,任何改革都必须充分尊重改革利益攸关方的意愿和利益,否则改革的挫折便不可避免,甚至可能事与愿违。令人欣慰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改革都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我们要以此为借鉴,将今天的有益经验和以往的历史教训很好地融入乡村教育改革,既充分发挥农民的地位和作用,又让改革成果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民,使我们的乡村教育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预期成效。
(作者:李琳琦、梁仁志,分别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中的乡村教育变革研究”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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