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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亚太经合组织:承诺推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与繁荣。双方再次承诺愿与其他经济体一起密切合作,支持中方主办APEC年取得成功。双方认识到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的必要性,以促使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取得积极和有意义的成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建设领域发展。
21、对口磋商及双边会见:决定适时举行下轮非洲、拉美、南亚、中亚事务子对话,以加强在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双边协调并探索合作领域。双方在今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还举行了有关对口磋商,讨论了联合国维和、苏丹和南苏丹、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及其他事务,两国高官并就中美关系中的广泛议题举行了一系列双边会见。
二、应对地区和全球性挑战
22、地区和全球性问题:决定加强在地区和全球性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携手应对共同挑战。
23、朝鲜半岛问题:重申2005年9·19共同声明中关于六方会谈的目标,即以和平方式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以及确保半岛和平稳定的重要性。双方呼吁相关方共同努力,采取必要措施,为重启六方会谈创造条件。双方继续致力于充分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并继续保持在相关事务上的密切联系。
24、伊朗核问题:强调中美在通过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伊核问题、维护中东和平稳定方面拥有共同利益。双方继续积极参与六国与伊朗对话进程,致力于在对等互利和循序渐进的基础上,寻求达成全面、长期的解决方案,以恢复国际社会对伊核计划绝对和平性质的信心,并使伊朗充分享有其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下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双方表示,伊朗应履行其国际不扩散义务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充分合作,解决所有未决事项。双方也呼吁充分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696、1737、1747、1803、1835和1929号决议。双方承诺在相互尊重和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就伊核问题开展合作。
25、叙利亚问题:就叙利亚当前局势详细交换意见,并重申共同致力于在《日内瓦公约》基础上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叙利亚问题。呼吁叙利亚各方寻求尽快停火止暴,避免平民伤亡并重启对话,通过对话协商找到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双方重申反对扩散或使用化学武器,表示支持禁化武组织在叙利亚的工作。双方对叙利亚人道主义状况深表关切,认为需继续提供支持,缓解叙利亚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人员的痛苦。双方呼吁国际社会按照联合国指导原则增加人道主义援助。
26、阿富汗问题:为支持稳定阿富汗的共同利益,双方决定在2014年美军撤军前加强协调,探索进一步合作支持双方在阿富汗实现政治稳定和经济重建方面的共同利益,支持阿富汗和平与和解进程。双方承诺在2014年继续推进阿富汗外交官联合培训项目。双方表示将继续携手支持地区合作努力,如伊斯坦布尔进程。美方支持中方在2014年8月承办伊斯坦布尔进程部长级会议。
27、苏丹和南苏丹问题:呼吁南苏丹冲突当事方切实执行5月9日签署的有关协议,尽快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彼此分歧;强调国际社会应继续支持和配合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伊加特)以和平谈判的方式在南冲突双方之间的斡旋努力,充分发挥伊加特的主导作用,继续支持联合国驻南苏丹特派团和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监督与核查机制等机构的斡旋努力。国际社会应继续向南苏丹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以避免在南苏丹爆发饥荒的潜在危险,并为难民和流离失所人员提供支持。双方重申应鼓励苏丹和南苏丹发展友好关系,并呼吁双方严格履行安理会相关决议和2012年9月27日协议,鼓励双方和平解决阿布耶伊问题。双方承诺继续就苏丹和南苏丹有关问题保持沟通磋商,采取协调行动,支持苏丹和南苏丹国内和平以及两国的和平关系。
28、亚太区域合作:认识到双方在本地区共同的利益和挑战,以及维持地区和平、稳定和繁荣的共同目标,双方决定共同努力维持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支持国际准则。双方一致认为建设性的中美关系对中美两国的亚太政策都至关重要,双方承诺为建立一个更加稳定、和平和繁荣的亚太地区作出努力,强化在亚太地区的沟通与协调,应对紧迫的地区挑战。双方讨论了亚太地区的最新进展。双方决定在包括亚太经合组织、东亚峰会和东盟地区论坛等本地区多边机制框架内加强沟通与协调。双方决定强化在太平洋岛屿上的合作。第五次中美亚太事务磋商已于1月22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发表了在亚洲相关领域合作项目清单。双方对磋商机制框架给予积极评价,并决定今年在美国举行下一次磋商。
29、中东事务磋商:回顾了前两轮中美中东事务磋商取得的成果,决定2014年和2015年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第三、第四轮磋商。
30、海洋法和极地事务:中国和美国欢迎两国海洋法和极地事务对话对协助双方在多边海洋和极地论坛中的双边合作,以及为增进了解日益重要问题所作努力。第五轮对话于2014年3月27日至28日在中国青岛举行。来自中国和美国外交及海事机构的专家就有关海洋、海洋法和极地事务的广泛议题交换了意见。中美正就上述问题加深双边对话。美国计划于2015年主办下一轮对话。
31、罗斯海保护区:确认致力于就在南极罗斯海建立海洋保护区问题密切合作,特别是在将于2014年10月20日至31日在澳大利亚霍巴特港举行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第33次特别会议前和会议期间。
32、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承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强化国内和国际执法,包括利用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工具等;共同增进野生动物执法网络之间联系,支持国际社会不断努力形成“野生动物执法网络间的网络”,促进区域、次区域和全球层面的沟通和合作;吸收公安、海关、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参与;减少各自国内和国际范围非法野生动植物的来源和需求;构建国际合作和公私伙伴关系,打击盗猎和非法交易行为。双方决定采取如下措施以取得更多进展:强化象牙贸易管控;将涉及有组织犯罪团伙的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视为重罪;使公众进一步了解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对生态系统和经济发展的危害,包括对安全和当地社区生计的威胁;调查贸易路线、供应链以及市场驱动因素,以此制定打击偷猎和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措施;有策略地运用教育、宣传手段,减少盗猎和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加强野生动植物领域国际执法合作;建立与其他国家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民间组织、私营企业和当地社区的合作。
33、眼镜蛇行动:中美及有关国家和区域组织通过共同发起“眼镜蛇行动”,极大推动了国际执法合作。该行动是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全球合作创举。2014年1月,来自亚洲和非洲28个国家的野生动物、海关和公安部门参与了长达一个月的“眼镜蛇二号行动”,成果丰硕,查获大量野生动植物制品,抓获涉嫌野生动植物犯罪人员。中美双方承诺继续支持眼镜蛇后续行动,协助国际协调组行动,加强能力建设和野生动物执法信息共享。
34、联合国维和:就现有联合国维和行动和联合国提议的维和审议交换了意见,重申共同致力于就维和问题加强对话,并开展专家交流和技术合作,尤其是在军方和警方维和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