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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主席在视察驻昆明部队时强调,要坚持扭住厉行法治抓基层,把依法治军作为基层建设的基本方式确立起来,按照条令条例规范基层建设。把这一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就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彻底纠治“土政策”、“土规定”,保持基层部队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
从基层部队调查的情况看,“土政策”、“土规定”在一些单位仍有市场。如有的经常在节假日休息时间安排公差勤务,有的规定官兵每周读多少文章、写多少笔记,有的连队用经济手段奖罚基层官兵,甚至用“抓阄”的办法处理连队事务。为何“土政策”、“土规定”在一些单位久治不绝?其根子就在于一些干部法治思维的淡薄和法治能力的不足。
纠治“土政策”、“土规定”,必须确立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和管理部队,关键是要依据条令条例指导和开展工作。条令条例作为我军建军治军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军队的性质、宗旨、军事思想、作战基本原则,反映了部队训练、管理和基层建设的客观规律,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建设的基本遵循。遵守条令条例,就是尊重科学;按法规制度办事,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条令法规怎么要求和规定的,我们就应该怎么去抓、去做,不能以任何借口另搞一套。只有破除各种“人治”思想和陈规陋俗,树立法规至上的理念,确立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抓好工作,努力实现从单纯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才能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纠治“土政策”、“土规定”,必须提高法治能力。法治能力不足,是影响依法治军落实到基层的突出问题。在一些领导同志看来,搞“土政策”、“土规定”,要求更“严”,见效更快。对战士严格要求没有错,但并非标准越“高”越好,越“严”越好,不能严而无“格”,严而无度。有的“土政策”或许也能起到一些作用,但终究是暂时的,其短期成效的背后,隐藏着更多的负面效应。有的单位之所以管理工作出问题,乃至事故案件不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实践证明,条令条例是基层建设最好的“规矩”和“药方”。坚持依法治军,需要增强各级带兵人依照条令条例和各项法规开展工作、管理部队、推动发展的素质和能力,使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官兵自觉行动,把条令法规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
纠治“土政策”、“土规定”,还需要综合治理,努力营造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良好环境。依法治军既是部队管理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军队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土政策”的根治,并非是对哪个部门的要求,需要上下联动,综合治理,才能取得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应该从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方面,统筹整治,形成合力,彻底铲除“土政策”、“土规定”滋生的土壤。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特别是要系统掌握习主席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论述,使基层官兵知法、懂法,系统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用法,使部队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新常态。(作者单位:北京军区司令部军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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