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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基于我的学术背景,写作这一题目,最有挑战性的,应当是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家族论述、婚姻论述、妇女论述的对话。正文外,“余论”两篇对此有较为集中的讨论。我所接触的材料固然丰富了对传统社会伦理状况的认知,却不以为足以“颠覆”某些基本判断,如传统社会尊卑等级秩序的压抑性,男女的不平等。我对“五四”那一代人的痛切感受,有“了解之同情”。构成了挑战的,尚有与当下有关传统宗法社会、宗族等的论述对话,与当代伦理状况的对话。对此,正文与“余论”略有涉及。我想到的是,今天为彰显家庭的价值、修复社会伦理,应有可能发展出更复杂的思路,征用更丰富的资源。对“传统”的实用主义态度尤其应当避免。对传统文化,“去芜存精”的原则依然适用。我对提倡孝道一向持保留态度,除非对“孝”重新赋义。何不使用一套更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伦理关系适应的提法以免误解?不必过分相信语言的效力,以为使用了某些传统概念就能转移风气。
中国社会的自治传统,包括了乡绅的乡村治理。也是在那本《想象与叙述》的注释中,关于士大夫、缙绅当灾荒之年自觉地承担赈济的义务,说,“士夫每当这种关口,鉴于‘历史经验’,也出于‘民胞物与’的情怀,往往不待动员即自发地起而应对——凭借乡村社会历久而生成的应对粮食危机的机制,以及诸种惯例。这里有缙绅早已认领的公共义务。即使严格自律不介入地方事务的卸任或罢黜的官员,当此关头也会挺身而出”(页25)。
还应当说,抵抗与“作乱”的,通常是同一拨人。《想象与叙述》引黄志繁《“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一书,该书认为“在中国传统时代地方动乱的‘动乱者’,往往在动乱前都能够在地域社会中具有一定的支配力量,甚至很多时候他们就是地方社会最有势力的人群。这一事实表明,地方动乱的‘动乱者’,并非传统阶级斗争视野中的被压迫者,相反,他们往往是地方社会中的主宰性力量”(页260,三联书店,2006)。
五
材料问题,是我曾担心的。但出我意料的是,对夫妇一伦的考察,有预想之外的发现,令我喜出望外。在现代人的理解中,所谓“五伦”,最“私密”的首推夫妇。我却发现,那一时期士大夫的文集中,竟有如此令人心动的有关夫妇的文字。如刘宗周,如陈确,如祁彪佳,如冒襄。而考察父子,却让我遭遇了材料搜集之难。我只能归因于父权对有关书写的抑制。写父子的节制谨慎,出于自律。虽曰男尊女卑,但士大夫夫妇有可能不然或不尽然,因而有所谓的“古风妻似友”,也是传统社会人伦关系中较为诗意的方面。而父子“似友”的情况,我不敢断言绝无,但应当属于“仅有”的吧。我不曾读到类似的表述,实践中未见得没有近似的情况。
材料自然需要鉴别。即如墓志铭。“谀墓”也是一种传统。你所能做的,是以不同来源的材料互参,或许能发现缝隙、破绽。这近于考据的工作。但真伪不是我关心的方面。也如在其他时候,我更是将有关文字作为“言论”;即使作伪,也有分析的价值,即如书写者所以为合于理想的伦理关系,理想的父子、夫妇。这样看来,问题更在你怎样使用材料,出于何种目的、旨趣使用材料。
我一向乐见异说,所谓“传闻异辞”,以为可借此开启思路,发现另一种可能性。孟森说过,“多一异同之本即多一推考之资”(《书樵史通俗演义》《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页170,中华书局,2006)。“异说”非“关键词”搜索所能发现。我一再谈到过分依赖“高科技”的弊端,固然是经验之谈,也可以认为自我解嘲。据我的经验,文字感觉,对材料的感觉,都赖有阅读培养。
六
一个小友读了这本书,说“曲尽人情”,又说:“能否有另一种讲述方式,不是以伦纪为线索,而是以个人、家族为单位(如刘宗周、颜元、冒襄、祁彪佳),一帧一帧地呈现家族内夫妇、父子、兄弟之间交错的伦理景观。”曲尽人情,是我力求做到却不自信做到了的;另一种讲述方式,则在我的设想之外。我几乎没有做过具体人物的传记研究。即论傅山、唐顺之,也较少利用传记材料,或仅据文本,或截取传记材料的片段。不一定是避难就易,更因兴趣在彼(问题?)而不在此。其他有关明清之际的文字,人物出入其间,却未曾聚焦。这里当然有路径依赖,研究中的惯性。但人物也非仅仅是例子。写作中的感动也在人物。小友所说,当然是一种做法,但需要足够的材料支持;而“交错”尤其不易。我对“小说化”“戏剧化”的处理怀了警惕。宁取片段,不强求“有机”。拼贴碎片,是我的基本工作方式。
我要特别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感谢为我的《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及其《续编》以及这本小书付出了辛劳的张凤珠、艾英女士。我一向将编辑作为合作者。我曾在回答访谈时谈到了编辑与评论者为我的书纠错。《家人父子》出版前后为此书纠错的,就有本书的责编艾英女士与袁一丹女士。这本书写作过程中曾有曲折,一度中断;出版前又因故未能校改。有些本应我自己做的工作,却由编辑与小友代我承担了。至于初版本中的讹误,自然由我自己负责。欢迎读者继续挑错。
我关于明清之际士大夫的研究或将结束。一个学术过程与一段生命一同远去。四本相关的学术作品,每一本都有遗憾,这一本尤其有。无从补救,只能期之于后来者。“学术生涯”由一段段的写作经历构成,每一段都不可重复。因而对于旧作,只作小小的修订(正误),而不改写、增补,因当时的写作状态已不可能追回。最近读沈从文,读到他晚年在家书中说,即使写有关文物的文字,也不能恢复曾经有过的状态。“重新看看我过去写的小论文,如同看宋明人作品一般。重新争回十多年来失去的长处,或许已不大容易。”(《沈从文全集》卷25,页164,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我自己也说过类似的意思。借用了古人的话,岁月之不堪把玩如此!
家庭伦理与幸福之家的构成元素 | 200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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