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职工权益是中国工会工作的必由之路
//www.auribault.com2013-12-04 06:00:1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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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是现实的需要
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是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工运事业蓬勃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实现中国工会十六大提出的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团结动员亿万职工在实现中国梦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积极推动和参与劳动法律体系建设,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
一是推动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立法参与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立法参与和政策制定工作。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积极推动健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等法律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和制度,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工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依法完善组建工会民主选举等组织制度、工作人员权利义务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资产使用经费审查等财务制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保证、监督、信息传递反馈以及内外协调等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保证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作者系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编辑:字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