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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
深化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和实施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是什么——
行业集体协商处于核心地位
无论是《意见》,还是《规划》,都明确提出突出抓好行业集体协商。对此,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这是由行业集体协商在集体协商中的核心地位所决定的。
事实上,从2009年全总专门出台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性文件,到2011年的《三年规划》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为三项工作重点之一,再到这次相继出台的《意见》和《规划》强调突出抓好行业集体协商,并提出全国每年培育20个、5年形成100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行业集体协商典型,都不难看出,全总推动行业集体协商的方向越来越明确、部署越来越全面、要求越来越具体。<详细>
【解读2】
如何破解工会“不会谈”、“不善谈”难题——
培养自己的谈判专家
集体协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了解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善于协商,具有较高的协商谈判能力。实践也表明,谈判代表的素质是影响谈判成败和谈判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当前我国集体协商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大多数工会干部缺乏集体协商方面的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缺少集体协商的经验技巧,加之工作岗位轮换较频繁,对集体协商工作熟悉程度不高,一些企业工会发挥作用不到位、基层工会干部维权保护措施欠缺等因素,导致许多工会干部在集体协商工作中力不从心,无法完全履职,难以与企业形成均衡的力量对比和开展真正的利益博弈。<详细>
【解读3】
为何要求“分级分类培育一批集体协商典型”——
以点带面事半功倍
此次出台的《意见》和《规划》对“分级分类培育集体协商典型”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基于以往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取得的成功经验。
从温岭羊毛衫行业协商到邳州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从武汉签订全国首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大连高新区软件行业签订首份针对“白领”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从江苏、浙江“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的行业集体协商,到上海根据区域、行业特点推行更加灵活的协商模式……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