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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有保障。省政府与省总工会每次联席会议均由省长主持,在家的副省长全部到会。2011年1月,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又明确了“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依法依规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有依据。为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有效运作,2003年修订的《福建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的次数、内容、形式和任务等,推进了联席会议制度在我省的普遍规范建立。 [全文]
联席会议制度需加强法制保障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院长 杨冬梅
联席会议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地方虽然召开过联席会议,但连续性差,有的甚至几年不开一次会。而影响其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地方性规定层级不高,缺乏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这需要通过法律和规章等形式,对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对会议的性质、作用、遵循的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各级党委加强领导的重要责任、政府和工会各自应负的主要职责加以明确。
为此,全总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可谓完善政府和工会联系会议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且亮点纷呈:一,进一步明确了工会推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三,规定了工会在联席会议中承担的参与组织实施工作;四,要求地方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各级产业(行业)工会积极探索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全文]
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花”
河北省总工会
河北省于2002年正式建立省政府和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从2009年起每年召开一次会议,2012年市县两级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为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省长亲自主持会议。目前,省级已召开七次联席会议,每次都由省长主持,每个议题都经过充分讨论,议定事项形成纪要。二是政策上大力支持。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河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201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年底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与同级工会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三是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协调。从确定议题、征求意见、沟通协调到督促落实,都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协调,确保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