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二?一八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将集中用于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进一步优化专项帮扶资金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匹配资金需求,真正实现精准施策到户到人
中工网北京8月2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各级工会使用中央财政对于困难职工的帮扶资金时将更加精准高效——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工会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三项基本原则,即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与此同时,推动地方配套资金加大投入,提高工会经费投入比例。据悉,2018年专项资金将集中使用于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发挥其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上的集中保障作用。
据了解,专项帮扶资金分为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三个项目,主要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医疗费用补贴。其中,生活救助按月或按季定期发放,子女助学可按学年或学期发放,医疗救助可采取大病确诊后预先救助和医疗后对个人自负医疗费补贴,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
《通知》下发,意味着工会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时,管理将更加规范安全、资金配置更加突出效益。全总权益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采用项目预算申报制,在精准识别基础上实行“按需申报”。《通知》要求,在申报时,各地按照建档隶属关系,由困难职工所属的地方工会帮扶中心按项目确定分类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名单,并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选取困难职工档案逐级上报。随后,各省(区、市)总工会在分类帮扶名单基础上确定帮扶标准,制定帮扶资金需求量,真正实现精准施策到户到人。
精准识别是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对此,《通知》要求,探索实施“基层工会摸底建档,市县工会数据比对、精准识别,银行卡支付至困难职工”工作流程。由基层工会因地制宜制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分层建立档案,由工会帮扶中心在精准识别、准确核查困难职工状况后提供帮扶,并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同步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系统,帮扶资金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
为确保帮扶资金安全,降低廉政风险,《通知》要求硬化绩效责任约束,各省(区、市)总工会对本地区预算执行进度和风险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项目执行存在风险的地方进行资金调剂,防控风险,确保资金按时、高效发放到位,保证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全总财务部已下发《2018年省级工会项目补助申报指南》,从今年起,全总对下补助项目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作为重点工作,加大经费补助力度,并要求各级工会加大经费投入,努力实现足额兜底。
《通知》还强调,不得随意将符合条件的职工排除帮扶之外,要及时将新产生的困难职工纳入帮扶范围,对刚刚脱离困境的职工家庭,继续关注其家庭生活动态,防止返贫返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