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记者王鑫 摄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 郝赫)在7月30日召开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座谈会上,全国总工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总体目标”——确保到2020年,现有建档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解困脱困,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与此同时,全总还确定了“两项重点任务”,即到2020年,所有能够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全部实现脱困;因重病、残疾等因素无法脱困的,通过纳入政府兜底保障和工会常态化帮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实现解困。
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关系到“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实现。对此,全总要求各级工会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每家每户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时间、期限和责任主体,确保如期实现解困脱困各项既定目标。
全总要求,各级工会采取精准帮扶措施,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和特点,加大投入,把资金、力量向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倾斜,健全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针对重病、残疾等难以脱困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进一步完善工会帮扶服务格局,提供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互助保障、职工福利等服务。同时,继续推动落实制度保障,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大局,推动城市困难职工群众进入制度保障的主渠道;积极整合运用政策、社会等各方资源,有效对接困难职工实际需求。
据了解,各级工会将高度关注重点区域、劳动密集型行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特别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企业职工、功勋工人、老劳动模范、退休职工、工亡遗属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救助,坚持物质帮扶和思想引导并重,实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
面向不同城市困难群体,工会将继续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如对有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将加强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提升家庭造血功能;对因企业欠缴社保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和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纳入社保制度体系、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推动纳入低保,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全总再次强化了“实事求是”原则,要求全面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并建立解困脱困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解困脱困评估办法,坚决避免虚假脱困、数字脱困和占用帮扶资金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行为,努力为困难家庭提供持续帮扶、跟踪帮扶、结对帮扶、托底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