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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甘肃省兰州市总工会以“三大行动”为载体,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了覆盖面、规范化、履约率“三提升”。截止目前,全市建会企业9444家,集体合同覆盖企业9271家,签订率达98.2%;工资集体专项合同覆盖企业9067家,签订率达96%;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女职工270055人,签订率100%.我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较去年同期平均增幅达到24.11%.
开展百日要约行动,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年初,市总工会协调市劳动关系三方代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围绕“职工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同步”的目标,要求凡是独立建会、在岗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力争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制面。
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性。4月,市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代表开展联合检查,对160多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市总工会多方收集整理法律、工资集体协议范本、谈判技巧等工作资料,编印成工作指导手册,加强工作指导。今年,全市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19期,培训指导员950人次。市总工会择优新聘80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累计聘请255名指导员,进一步加大了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力度。
开展督促考核行动,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履约率。市总工会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各级政府对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企业及企业工会组织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定期向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公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企业整改,提升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履约质量。(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