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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昌吉市总工会自成立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以来, 积极与昌吉市法律援助中心通力合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真心实意为职工办实事,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截至目前,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职工来信来访121件,承办困难职工劳动纠纷案件19件,共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7万元,为困难职工协调工伤赔偿金41万元,依法维护了困难职工的合法权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自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市总工会加强了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紧密联系,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互相通报信息,共同研究工作制度和办法。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业务精干的律师在总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调解劳资纠纷。对确需仲裁代理或诉讼代理的案件,在双方协调一致的基层上,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专业律师代理,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便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为提高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市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方便群众的接待窗口,同时还依托社区(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司法所以及我市重点企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员),保证职工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同时还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和欠薪及工伤事故赔偿案件。如法律援助中心吴霞律师承办李某与某单位的劳资纠纷一案,吴律师积极调查案情,顶住压力,竭诚为困难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终为李某追偿回1.2万元的拖欠工资,用法律援助行动为困难职工撑起了一片正义的蓝天。对特困职工发放“法律援助卡”,使困难职工可以直接获得法律援助;对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办理的案件,可以事后补办手续;对行走不便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律师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同时还充分发挥便民服务接待窗口作用,热情、及时、准确解答职工来电、来访和来信反映的问题,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协调处理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律师轮流值班制度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提高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
为职工维权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方面是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资金、场所和人力等方面提供保障,协调法律援助机构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和管理。另一方面为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培训、交流和研讨的机会,提高工会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再一方面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强对各级企业、职工进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宣传,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减少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古丽剑乃提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