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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总力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50人以上企业应单独协商,履约情况应向职代会报告
中工网讯 (特约记者邢生祥)近日,西宁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年”活动,全面推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扩面、增强实效,进一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这项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是:各区、县、园区及所属镇(办)50人以上或规模以上条件成熟的各类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达到85%以上;局属企业要全部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各园区、镇(办)及镇(办)改革的社区要全部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实现区域内企业全覆盖;各区、县、园区及所属镇(办)要开展新一轮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相应区域行业内的企业实现全覆盖。
在活动中,西宁市总不断细化活动内容,完善协商内容,分别对区域性、行业性和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区域(行业)内50人以上或规模以上条件成熟的企业,还应当就工资报酬的重要内容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另外,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履约质量,区域性、行业性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履行产生代表、启动要约、正式协商、审议通过、报送备案、进行公示等程序;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每年要向企业、区域性或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发展同步,实现持续合理增长。
西宁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黄俊玉介绍说,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西宁市总建立目标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活动列入各级工会目标任务考核,把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合同履约和完成情况作为评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参与推荐和评选表彰劳动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模范职工之家、优秀企业经营者等荣誉的重要评选条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力度,组织专题培训和观摩交流,制定印发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程、流程图和工资集体合同样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