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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高会坡 通讯员张书涛)日前,省总工会下发《河北省推进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从2014年到2018年,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深入推进职代会规范化建设,重点在提高职代会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同时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不强求一次职代会能够落实所有职权,但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每次职代会至少落实一项职权、解决一个问题。
《方案》提出,2014年底全省规范化职代会达到6000家,其中包含1000家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5000家单独建会企业(一般从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企业中产生),以后每年递增3%左右,到2018年全省规范化职代会达到2万家。并制定了详细的建设标准,具体从建立制度、制度运行、职权落实、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细化为13个小项。
《方案》规定,市、县两级工会要以指导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落实职权为抓手,推动越来越多的企业落实《标准》。把握一个原则,即:不强求一次职代会能够落实所有职权,但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每次职代会至少落实1项职权、解决1个问题,让企业和职工感受到职代会制度的价值,自觉认可、接受并发展这项制度。对职代会基础较好的公有制企业,全面推进职代会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增强职代会制度的实效性;对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引导、指导,逐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保集体合同草案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这条底线,提升职代会的地位和效力;对教科文卫体等事业单位,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级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促进内部事务公开与对外政务公开方面的积极作用。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在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中要注重借势借力,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与工会签订责任状、纳入联席会议必谈项等形式,倒逼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在完善组织召开会议、征集和处理提案、职工代表工作等机制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两项弹性补充制度,即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制度和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努力做到职代会质量由职工群众来评价,使民主管理制度真正长入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之中。同时,把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日常的基础性工作,突出抓好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关、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启动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等三个环节。
《方案》强调,今后在开展与劳动关系工作相关的省级以上评先评优活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等)中,把落实《标准》作为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经营管理者(行政领导)作为省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政治安排的,省厂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予以重点审核把关,提出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