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工会新闻-正文
云南省寻甸县为工会工作“铺路架桥”
//www.auribault.com2014-09-04 07:15:02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经费保障有力 人员配备到位

寻甸县为工会工作“铺路架桥”

  中工网讯 (记者陈昌云 通讯员张举)“这些年,寻甸县工会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极大支持。”8月15日,云南省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赵文富告诉记者,该县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赋予工会更多资源,党政的“铺路架桥”有力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开展。

  据该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曾华介绍,寻甸县长期以来坚持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1次以上工青妇工作专题汇报制度,坚持党委分管领导召集工青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各级政府确定1名领导联系工青妇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青妇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县委提出要把工青妇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纳入干部工作和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加大工青妇干部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工青妇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尽快配齐。”

  “全县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地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主席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并为联合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1至2名。”据赵文富介绍,该县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工青妇组织必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应逐年增加,“凡是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单位,都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要依照《工会法》按工资总额2%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按时划拨工会经费。”

  据了解,近年来,寻甸县10个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主席均实现由同级党政副职兼任,有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县总工会人员编制问题也得到解决,县委、县政府在批准设立县总工会“三中心”(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农民工维权中心、工会会员服务中心)的同时,核定给县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名。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