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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自今年6月以来,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总工会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解决基层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结合开展基层工会组织核查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措施来切实加强该县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大大调动了基层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明确工作目标,绥宁县总工会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专(兼)职的工会干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工会经费、有完善的管理机制、有正常的工会活动、有完备的信息资料、有基本的活动场所”这“八有”作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以各乡镇工会和工业园工会为重点,全面开展辖区内基层工会组织核查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由绥宁县总工会统一制作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宣传栏到各乡镇工会和重点企业,通过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维权有力、作用明显、会员信赖的职工之家。
为推动工作开展,绥宁县总工会结合邵阳市总的工作要求,今年6月制定下发了《绥宁县总工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乡镇工会开展辖区内基层工会组织核查,对及时准确完成工会组织核查任务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按每核查一个基层工会组织奖励20元,基层工会数少于10个的按200元计奖;乡镇工会按要求完成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任务,经绥宁县总工会验收合格,以奖代补奖励500元;工业园工会及园区内企业工会按要求完成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经绥宁县总工会验收合格,以奖代补奖励1000元,工作特别突出的,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多奖;对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参加工会干部岗位培训给予适当补助。为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参加县、市、省总工会举办的工会干部岗位培训都给予100元/天的误工补助。
对照《奖励办法》的要求和规定,绥宁县总工会计划从10月份开始对各基层工会的工会组织核查、工会规范化建设、工资集体协商等相关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凡经验收合格的,对单位工会主席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不按时完成核查任务或规范化建设、工资集体协商验收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