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工会签约律师研讨如何发挥工会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作用
//www.auribault.com2014-11-17 07:29:32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分享到: | 更多 |
市区工会签约律师研讨如何发挥工会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作用
工会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
中工网讯(记者 王香阑)劳动者在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容易引发聚集、围堵等干扰社会秩序的突发事件。针对工会在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中如何发挥作用、调解这类案件的技巧和方法,15日,市总工会法律部组织朝阳、通州、顺义、开发区、东城、石景山等区签约律所的律师,并邀请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程延园教授进行研讨。
由市总工会牵头成立的六方多家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6年来在调解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很多成功经验:集体劳动纠纷涉及职工多,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且相互致气的成分大。“不要硬碰硬、一上来就指责对方,要先跟双方充分沟通,聊多了就能发现问题,这时再调解双方就能听进去了。”曹智勇律师说。
沟通重要,以什么身份去沟通更重要。通州周立军律师的经验是:“我们的身份要不停地转换。跟职工谈时是工会律师;对单位称律所律师,但不收费;调解案件时是调解员,要保持中立。但放在第一位的是代表工会做好维稳工作,这是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核心。”这样一来,各方都信任他们,纠纷就容易得到解决。
律师们也有困惑,朝阳区的程阳、张猛律师介绍:“在外企、合资单位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时,由于文化背景、企业性质、决策机制的不同,解决问题时比农民工案件更为棘手。”而一些高收入的员工,在裁员时提出大大高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要求,怎样平衡双方的利益,也是解决集体劳动争议的一个难题。
针对工伤职工确定劳动关系难、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单位与职工订立空白劳动合同等问题,参加研讨的律师建议工会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加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