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牟某某来电咨询:去年9月工地上的一名老乡兼工友向其借钱,说是给儿子上学用。牟某某一听是孩子上学的事,也没多犹豫,立刻给了他8000元现金,叫他尽快打回去,工友也打了借条。现牟某某准备向工友要钱时发现,当初写借条的时候工友只在借条上签了个字,并没有按手指印,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牟某某的钱能要回来吗?
针对牟某某的疑惑,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东表示:借条实质是一个简易的借贷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时生效。因此,借条是不是有效的关键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手指纹是唯一的,在借条加上按手印,其实是增加借条效力的做法,按手印与签下名字一起起到双重证明作用,但按手印并不是借条必要的。借条上只有签字,即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何东律师还讲道:虽然写借条并不一定要按上双方的手印,但是有些情况下是完全需要手印才能证明,例如在借款关系中的一方不会或者不能书写自己的名字,此时可以将按手印代替签字,二者存在同等的效力。因为名字可以代写或者仿写,存在造假和否认的风险,因此为了避免借款人拿到钱后故意不还钱或者赖账,建议还是通过签字和按手印同时进行双重确认。借钱要慎重地借,借条要好好地写,否则借出的钱可能因此打水漂。
记者 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