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工资是6800元,有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打到银行卡里的流水账单为证”“合同工资是2600元,和工资条一致,没有6800元一说”。近日,在辽宁沈阳铁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上,因单位采取了工资拆分的发放方式,一位电气工程师与用人单位就其实际工资争论不休,这事关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给予补偿金数额问题。(见10月28日《工人日报》)
合法的工资拆分是把工资总额分解为多项,方便企业统筹管理和职工了解薪酬构成体系,通常拆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助和全勤奖等。
但一些企业将工资总额分成两份,一份明发、一份暗给,显然是骗人的把戏——此案中,拆分后劳动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实际降低40%~60%,而这意味着“五险一金”等待遇会受到影响。劳动者缴税少、到手钱多,看似占了小便宜,但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往往会利用此间不同,为劳动者的各类补偿金计算埋下“陷阱”。
这种骗人的把戏值得警惕和反思。从一开始,一些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把有关风险转嫁给劳动者,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帮助职工避税,为了增加职工到手收入,并顺理成章把职工蒙在鼓里,就是利用了劳动者不懂工资结构,不懂相关政策福利的短板。
企业的这种做法不仅是在“欺下”,还是在“瞒上”。因此无论为了严肃税收法相关规定,规范社保福利发放,或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部门都不能对此坐视不管,让企业为所欲为。
尤其是当这种骗人把戏不再是个例,已经在一些地方越来越多,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执法,提高工资拆分的违规成本,包括要前移监管关口,平日里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引导,以及加大对企业工资发放的审查等。
劳动者也急需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劳动者需意识到拆分工资不仅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更有损公共利益。遇到单位恶意拆分工资的情况,劳动者一方面要积极举报,配合职能部门执法监管,让这种把戏无藏身之处;另一方面主动维权,比如留好银行流水账单、与单位的微信聊天记录、约定工资拆分的录音或文字记录等证据,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