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没有了“小长假”,仅放1天假,但在北京一家大型互联网工作的王女士已经买好了去三亚的机票,准备在元旦期间进行三亚5日游。
“我还有两天年假没休,正好赶在元旦前休了。在12月30日和31日休两天,加上12月28日和29日是周末,再加上元旦一天假期,正好可以连着休5天。而且2020年元旦只放一天假,去三亚的人应该比往年少,这样游玩、买东西之类的不用那么挤了。”王女士颇为得意地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像王女士这样通过“拼假”的方式寻找“远方”的劳动者不在少数。12月10日,同程艺龙与同程旅游联合发布的《2020元旦居民出行出游趋势报告》显示,与往年相比,今年元旦期间的出游人群中选择“拼假”出游的国内长线游和出境游的比例明显上升,拼假方案以节前休假为主,一般为12月30日、31日两天休假,出游时长为5天左右。
“近年来,一些企业对带薪休假(俗称年假)的态度发生了变化,通过鼓励员工休年假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好感和忠诚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杰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但也有企业对法律规定存在误读认为年假不具有强制性而拒绝安排,还有企业以工作生产任务重人员紧缺为由不予安排。另外,一些劳动者担忧休年假会影响工作升迁等而主动放弃休年假。
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在落实年假制度时也存在违法违规之处。
不过,记者注意到,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包括加强用人单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岗位AB角制度等。
落实带薪休假可避免旅游消费冷热不均
“‘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不但能够让游客充分享受淡季、周中人少、价格更为实惠的出游体验,同时也能够实现景区、交通、酒店等相关产业的一个均衡发展,避免旅游消费冷热不均。”驴妈妈旅游网品牌发展部总经理李秋妍对本报记者说。
李秋妍举例说,尽管高铁在节假期期间一票难求,但平时很多线路上座率并不高,飞机和酒店也是如此,因此错峰出行对于游客来讲性价比更高,旅游体验更好,对于整个旅游产业来讲则可以实现时间上更均衡、运营上安全、业态上更健康的发展。
“以今年国庆为例,张掖的OYO酒店都是满房,团客来晚了都没处放。”OYO酒店兰州运营中心的销售负责人刘泽亮说。在旅游旺季,团客找房难、找房贵成了很多旅行社头疼的事。但是到了淡季,游客资源陡降,会给酒店带来极大的经营压力。因而平衡供需,优化旅游淡旺季的服务资源配置,一直是文旅行业的头等大事。而落实带薪休假,错峰出行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马蜂窝旅游研究中心负责人冯饶则表示,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能够激发人们的出游意愿,促进旅游消费。因为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出游偏好合理休年假从而“说走就走”,或是选择短途的自驾和高铁周边游,或是选择中长途的休闲游,也可以选择长线的度假游,而不必为工作日没法出去而烦恼,也不用因为放假时间短而无奈放弃长线游。
事实上,早在2017年,众信旅游就推出了“五天年假”主题系列产品,旨在通过科学的出行时间和行程规划、丰富的旅行体验选择,为上班族充分利用带薪假期外出旅行提供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
众信旅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上班族都会利用年假与周末或节假日拼出5~9天旅行时间,公司也邀请资深旅游产品规划师按照人们的请假习惯,将年假与周末、节假日时间巧妙组合,设计出了恰到好处的出发时间和旅行行程天数,同时利用自身海外资源集团化采购优势,搭配全球各地的丰富旅行体验产品,推出了“拼出一个小长假”“一周时间尽情嗨”“9天长假太HAPPY”等系列产品。
带薪休假落实情况不一,阻力在哪?
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假难落实一直是劳动争议中的热点问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一些大型民营企业的职工基本能依法享受年休假,而一些中小民营企业职工的年假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崔杰说。
崔杰分析指出,有企业对法律规定存在误读认为年假不具有强制性而拒绝安排,有企业牺牲劳动者的年假时间来减轻自身经营成本加大的压力,还有企业以工作生产任务重人员紧缺为由不予安排。另外,有些企业虽然不拒绝职工休年假,但认为劳动者休假会耽误工作,因此态度消极甚至设置障碍,包括扣全勤奖、工资等,这使得一些劳动者想休不敢休。还有一些劳动者担忧休年假会影响工作升迁等而主动放弃休年假。
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对记者说,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在落实年假制度时也存在违法违规之处,比如不安排年假或拒绝职工年假申请,也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违规设置年假的享受条件以及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比如规定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年假,新进职工、劳务派遣工不享受年假等;安排的年假天数,比如职工享受年假的天数没有根据社会工龄而是本企业工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年假过期不休自动作废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或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低于本人工资300%等。
如何进一步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有关专家指出,近年来,劳动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落实带薪休假期待很高,但推动带薪休假落实,仍需要多方努力。
那么,该如何进一步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沈建峰指出:“带薪休假能不能落地关键看企业,企业要转变观念,依法建立和完善年假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休假制度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对企业的认同感,从而提升生产效率。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引导、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另外,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还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可以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制定本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细则,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带薪年休假过程中起到桥梁作用。”沈建峰建议。
崔杰还建议,各地劳动仲裁部门和各级法院可以定期公布有关年假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依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记者注意到,此次9部门印发的《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工会组织对维护本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负主要责任,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事项,定期向本单位职工进行报告和说明。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意见》同时要求,加强用人单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岗位AB角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保障制度,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