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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沈阳市铁西区汽车行业召开了2014年职工代表大会,123名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了《铁西区汽车销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铁西区汽车行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和《铁西区汽车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同时行政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签订了这3个专项集体合同。
铁西区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于9月2日,在全行业开展了汽车销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安全卫生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协商调研工作。9月28日正式向行业行政部门发出了《集体合同协商要约书》,并与行业行政部门共同制定了三个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在确定了铁西区汽车行业2014年度集体合同协商主体之后,10月8日选举产生了代表和行政方代表各7名,并于10月10日召开了铁西区汽车行业集体合同2014协商会议,对草案进行了正式协商。
经过两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最终确定了铁西区汽车销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最低工资涨幅为10%。明确了汽车行业职工应当享有带薪休假权,女职工产假为100天,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企业应保证4小时的哺乳、休息时间。初步形成了行业1+2集体合同文本。
铁西区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3年来,积极开展企业建会工作,切实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10月,铁西区汽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建会率达98%,解决劳动纠纷37起,为职工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逄育葵说,汽车行业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区内行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进程,为全区工会事业的发展探索了一条新路。会上,25家汽车行业企业的近400名职工参加了会议,13家街道工会副主席、7家行业工会主席和10多家直属企业工会主席列席了会议,并进行了现场培训交流。(记者 李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