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提质升级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2014年-2018年)》,峡江县总工会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开创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文本“1+3”新模式。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由于受市场因素和企业经营状况影响,需一年一签。许多企业为了图形式、怕麻烦,往往把往年的合同或者按参考文本照搬照套,甚至一字不改的套用,形成千篇一律局面。这也给“纸上协商”、“闭门造车”等“虚假协商”带来可趁之机。
为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化建设,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切实增强集体合同实效,峡江县总工会在以往《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协商》(参考文本)基础上,明确提出了“1+3”合同文本模式。“1”:就是“当年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和结论”;“3”:就是“总则(集体协商的目的、范围)”、“延续往年的合同内容”及“附则(合同的时效、份数等)”三部分。在集体协商、合同决议、合同报审等协商环节只需就“1”( 当年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和结论)部分作出协商、表决和审核既可。
“1+3”合同文本模式实施以来,受到基层好评。一方面解决了基层工会“面面俱到”的协商窘境,每年只需就一个内容或者几个内容进行集体协商即可,不求“多”,只求“精”“准”“实”。就“当年变化的内容”进行集体协商和提交职代会决议,提高了协商效率,也增强了集体合同实效;另一方面在突出集体合同共性和规范性的同时,也彰显了企业各自的合同文本个性,有利于“百花齐放”;同时也便于上级工会指导、督查和核实,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纵深开展。 (黄文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