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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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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工会+法院” “工会+司法” “工会+高校”

汕头市总探索多元“工会+”化解劳动纠纷

还与外地工会建立城际间维权合作机制,搭建“工会+”横向协作平台

2019-01-31 07:14:41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友婷)“经汕头市中院、市总工会、市仲裁委三方诉前联调,双方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支付申请人调解款项700元。”近日,在“工会+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方联合调解下,职工郑雪瑜拿回了被汕头市某服装公司拖欠的工资。“虽然只是700元欠薪,但工会、法院等都努力为我讨回,非常感动。”郑雪瑜说。

  记者了解到,汕头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完善“工会+”多元化解劳动纠纷长效机制,建立了多层次的“工会+”网络。建立市、区两级“工会+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方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三方”定期召开沟通会议,互通案件信息和司法指引;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三方”会议微信群,随时沟通疑难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同时还建立了裁诉、诉调对接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衔接制度,“三方”加强合作,推进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工会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工会干部旁听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水平和处置劳动争议的能力。

  在推进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及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工作上,汕头市总整合了“工会+司法+律协”资源,将该项工作与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基层工会法律顾问统一列入工作室调解员名录,工作室成员为职工提供委托调解、释法答疑、分析调研等法律服务。

  “工会+高校”也是汕头市总探索“工会+”多元化解劳动纠纷长效机制的一大创举。据介绍,汕头市总与汕头大学合作建立“工会+高校”大学生实习项目,充分发挥工会的资源优势和汕头大学法援中心的人才优势。“实习生负责职工法律咨询、工会法律援助、信访接待、调研等工作,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汕头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工会+高校”,工会可解决职工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与工会法律人才相对不足的矛盾,提高工会化解劳动纠纷和处置日常信访工作的效率。

  此外,在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方面,汕头市总也有创新探索,建立与泸州市总工会和达州市总工会的城际维权合作机制,签订城际间维权合作协议书,搭建了“工会+”横向协作、资源整合、相互支持的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维稳和信息共享平台。

  “接下来,汕头市总将继续抓好劳动纠纷预防预警,真正做到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说,将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继续发挥“工会+”多元化解劳动纠纷长效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工会+”协作。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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