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鑫)近日,省总工会会同省人社厅、工信委、企业联合会、工商联联合推进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制定实施《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建立全省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促进集体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省集体协商工作经过近20年的探索实践,在各类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和世界500强在苏投资企业中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签订集体合同(含行业、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6.2万家、职工1710万人,集体合同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然而,部分已建制企业依然存在协商程序不规范、合同文本“格式化”、内容“空心化”等问题。
据省总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建立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将有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评估工作依据我省在全国首创的省地方标准《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以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为目标导向,把企业自我评价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评估有机结合,从集体协商过程、集体协商结果、集体协商知晓度和满意度等三个方面对工作质效进行量化评估,并对评估内容中的54个得分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评估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增强了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在企业(行业)自评申报的基础上,开展分级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认集体协商一星、二星和三星企业(行业),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定期在各地已确认的三星企业(行业)中择优确认一批省级集体协商示范企业(行业),从而形成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县(市、区)、设区市和省五级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估体系。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将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作为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和企业的认可度。要引导企业(行业)通过开展自我评估,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深化内容、彰显成效。为进一步增强评估工作的吸引力,激励更多企业(行业)对集体协商工作质效定期进行“自我体检”,《通知》指出要将开展集体协商情况作为重要评选条件,优先推荐省级集体协商示范企业(行业)和星级等次较高的企业(行业)及其工会、经营管理者、工会负责人等参加相关评先评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