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人报讯(记者 王槐艾)连日来,扬州市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卫健委、总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采取联分结合的方式组成督查组或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督查和劳资纠纷排查,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安全复产和职工依法维权、积极复产,及时消除各种矛盾纠纷苗头和各类事故隐患,确保职工劳动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在疫情后期复工复产的情形下得到有效保障。
市人社局以依法用工和根治欠薪为重点,对企业复工复产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工时计算、劳动报酬支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落实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制度。针对企业关注的因疫情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工时计算有难度的问题,及时出台意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依托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新老媒介和执法宣传载体,对企业职工进行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营造良好的施行氛围。
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总工会、人社局等单位组成服务小分队,重点对企业的生产现场、重点部位、危险物品存储使用、安全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等进行检查服务,对存在的隐患问题下达检查整改文书,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措施,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六个一”专项行动的要求,“防控疫情与安全生产”两手同时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已累计服务规模以上企业69家,下达检查文书49份,发现隐患提出相关整改建议200余条,保障了职工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健康。
市司法局派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对企业实施“点对点”法律服务,提出法律处置方案。重点排查调处因交通管制和返岗隔离引发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依法合理认定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报酬待遇,妥善化解因疫情治疗、隔离引发的劳动争议,审慎处理劳动者因欠薪、企业因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引发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物业纠纷、劳资纠纷、合同履行纠纷等,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目前,全市各级司法机关已调处各类劳动关系等矛盾纠纷320多起,为企业办理授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反担保)合同等公证事项80多件。
市总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等途径,及时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人事一般情况法律问答,内容涉及隔离期间工资报酬、合同延缓、返岗待班等方面。同时,联合市司法局、人社局展开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监督行动,市、县、乡三级工会向企业派出复工复产劳动关系指导员近500人,通过“问诊”、“巡诊”、“会诊”,帮助企业排找和消除劳动用工风险隐患,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疫期工资协商,以保岗位、保就业为主要目标,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组织职工线上或线下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高邮市劳动关系指导员在江苏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指导时发现,3名职工因工作量不足导致工资待遇偏低与企业发生纠纷,指导员第一时间进行协调,及时帮3名职工更换了工种,保证了他们收入稳定。江苏奥克化工公司响应工会号召,在职代会上提出了疫期不裁员、不降薪、有褒奖、有提干的“两不两有”政策,目前已有20名战“疫”有功人员得到提拔重用,一批复工复产先进职工受到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