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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戴涛
2020-12-23 10:13:26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证明,党的事业要发展,必须坚持以符合时代要求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基础之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的伟大实践而逐步形成的,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始终离不开党的科学理论的指导。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将法治中国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了《劳动法案大纲》等多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很快制定颁布了“五四宪法”,把中国人民的革命成果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方向,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下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问题,从法治理论上做出科学回答,从顶层设计上做出战略部署,从法治实践上着力全面推进,形成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

  当前,我国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仍面临很多困难,迫切需要从党中央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

  我国是一个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古国,春秋战国时期已有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可谓源远流长、独树一帜。同时,我国也是一个有着14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中华民族的历史基因和历史沿革、现实国情和社会条件等综合因素,决定了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增强道路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当然,我们可以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境界。

 贯彻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注重从我国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中提炼规律性认识和创新性理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断深化、拓展和创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要深刻分析我国法学学科设置的经验和短板,积极推动“刑民商”“理史宪”等传统学科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党内法规学、社会治理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新兴学科,围绕新的科技和经济社会问题,积极开拓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学科交叉与学科协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坚持和完善“五大体系”具体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涵盖国家法治、地方法治、社会法治、行业法治等各个领域,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涉及法律规范与实施、法学教育与研究、法治监督与保障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各个方面,是贯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条主线,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具有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意义。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首先,抓好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其次,针对法治实施中的问题,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再次,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复次,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政治保障、组织人才保障、科技信息保障、理论智库保障,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最后,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形成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提升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编辑: 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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