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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市总工会帮伤残农民工索赔9万元
//www.auribault.com2014-08-12 14:55:2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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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市总工会对我的帮助,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8月5日,伤残农民工王志寿收到宜城市某建筑公司9万元赔偿金后激动地说。

    王志寿是宜城市鄢城办事处七里岗一组农民。2013年10月,受雇于宜城市某建筑公司包工头曾某,担任装卸钢筋工人。同年10月17日,王志寿在卸钢筋时,不慎被一捆钢筋压伤腿部,后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期间,开支医疗费两万多元。经司法鉴定,王志寿构成了十级伤残。 

    王志寿出院后,向工头曾某提出了赔偿要求。曾某说这是项目部的责任,不是他的责任,应当由项目部来赔偿。王志寿只好找到项目部,遭到了项目部的拒绝,理由是他们和包工头签有协议,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包工头负责。就这样,包工头和公司项目部相互推卸责任,拒绝赔偿。

    为了尽快得到赔偿金,今年7月20日,王志寿经人介绍,找到了宜城市总工会,诉说了赔偿遭拒之事,要求申请法律援助。市总工会立即派法律顾问李声汉同志调查处理此事。李声汉经调查了解得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建筑公司应负连带责任,王志寿的赔偿应向建筑公司索要。而后李声汉又通过收集证据,确定了王志寿与该公司的用工关系。最后,李声汉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向其讲述了《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

    经多次做工作,今年8月5日,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志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合计9万元整。(李声汉 罗照芹 雷天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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