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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太感谢市总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公安局的同志了,公司拖欠我们的工资终于能拿到手了!”8月2日上午,在乳山市久久发人才市场大厅内,正在排队领取拖欠工资的乳山市某铸造有限公司的141名职工,难掩内心的喜悦。经过乳山市总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安局的共同努力,该公司拒不支付职工工资案件得以成功处结, 141名工人一次性拿到了被拖欠达半年之久的700540元工资。
2014年1月3日,王腾飞等人到乳山市总工会投诉,称某铸造有限公司拖欠100多名职工2013年11月至12月80多万元工资。接到投诉后,市总工会立即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展开调查。经调查,该公司因故被停产,拖欠职工2013年11月至12月工资。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展开调查,要求该公司提供拖欠职工工资明细等相关资料时,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配合调查。在此情况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仍拒绝按要求提供资料,拒绝接受调查。
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市总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将案情上报。考虑到该案涉及人员较多,欠薪数额较大,在及时上报案情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确定将该案作为乳山市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查处。此后,市总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积极沟通,就案件程序、调查取证资料,注意问题等进行了详尽的研讨,确保案件调查程序合法、证据翔实充分、事实认定清楚。在此基础上,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移送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启动绿色办案通道,抽调精干力量,及时立案,迅即展开调查。在展开市内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上协查便捷通道,通过网上追查,将公司实际经营人抓捕归案。为妥善处理案件,市总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做好公司实际经营人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同意支付职工工资。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公安机关及时与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沟通接触,经过十多次的核对,最终确认了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并及时督促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多方筹措资金,一次性将职工工资发放完毕。(刘国栋 刘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