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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讯 (通讯员 高祺方)日前,余杭区总工会下发《余杭区第二期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启动新一轮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自去年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以来,余杭区各级工会积极动员和部署,强化宣传,抓好落实,大力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区总工会召开动员会,深度解读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政策,层层发动各级工会参与活动,发放宣传单万余份,确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此外,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通过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宣传,让企业主、职工深刻了解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为职工所带来的好处。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近10万名职工申请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保障金总额达246万余元,《办法》实施以来,已有210名职工申报补助,共获互助金23万余元,为职工抵御“因病致贫”风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筑起一道防护网。
“去年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根本没想到一年交这点钱能起到什么作用,这次生病住院,拿到了2250元补助款,这可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啊,谢谢区总工会!”日前,提及余杭区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中受益的杭州百基水泥有限公司职工洪云娣感慨万分。与洪云娣一样,近日,杭州恒力钣金有限工司职工汪元波也拿到了医疗互助保障金1049元,由于双耳反复流脓,他于今年8月做了手术,个人自负医疗费3000多元,这是他第二次拿到职工医疗互助金,此前,他由于同样病情已申请到补助金200多元。
据悉,第二期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金缴费标准仍然为每人25元,其中职工或所在单位缴纳20元,区总工会补贴5元,也就是说,每位职工每天只需要6分钱不到,就可以保障一整年。区总工会副主席梁松英介绍,第二期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有三大优惠之处。一是针对第一期参加职工,免费延长互助期三个月(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同时,第二轮只需要缴纳10元保障金,就可享受一整年的保障。二是扩大了互助受惠面。在第一期试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第二期的起付标准从2000元下降到1000元,这使受惠的职工面更广了。三是提高了互助待遇。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一个互助周期内,最高可得补助金7600元,这将大大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也进一步拉近了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