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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
记者:据我所知,金州新区从2011年初就开始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使很多企业在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稳定了职工队伍,形成了劳资双方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的局面。
田青叶:在外资企业集中、劳资矛盾突出的金州新区,要想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就必须深入研究我区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通过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来解决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结点。我们通过不断总结开展工资协商经验,构建了一条自上而下的区域性工资协商新模式,这一模式包括三个关键环节:确定标准、严格规范、跟踪指导。
一是确定标准:确定区域工资调整指导线。从2011年起,每年年初区总工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业家协会,把各类行业中的200多家企业作为调研对象,用一个多月时间深入企业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底数,了解资方调资预算,调查职工生活成本的变化等;同时搜集国家和大连地区物价增长数据,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调资的政策和数据,确定年度工资协商的参照标准。每年3月由区总工会主席代表总工会与日本商工会会长以及其它外商代表进行多轮沟通,就年度工资协商相关事宜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最后在全区范围内发布年度工资协商的指导线,2011年为15%~25%,2012年为13%~25%,2013年为12%,2014年为8%。区域内统一的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参照标准,实现了对全区各级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统一指导。二是严格规范:明确协商程序。为确保工资协商规范化,我们组织人力细化要约承诺、集体协商、草案预案、审议通过、审核公布、备案审查6个程序;梳理职代会的基本要求、工作要点和工作流程,制成范本,形成指导,进一步规范协商过程中的方法步骤。同时开展大规模培训,每年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基层工会主席、协商代表和劳资主管进行集中培训,3年来共培训1500多家企业的协商代表3000多名,使协商逐年走向规范化。我们在规范协商程序过程中,还兼顾协商程序的规范性与协商内容的灵活性,不生搬硬套,注重因地制宜。三是跟踪指导。指导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让基层工会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上级工会给予的支持,使其在工作中克服“不敢谈、不会谈”的弊端。我们组成工作组走访企业,对劳资双方进行现场指导。要求资方在协商中兼顾双方利益,严格按照职代会审议通过,人社局审查,履约情况向总工会报告和备案等程序;要求职工在协商过程中自觉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程序,依法理性维权。针对少数企业资方不愿协商或压低标准的,总工会亲自约谈,使其明确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后果,针对协商陷入僵局的企业,及时介入,化解矛盾。3年来,我们共走访指导企业900多家,为全区开展协商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