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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职无望
捞点“外快”吧
权力不大
但能卡住企业咽喉
基层环保部门执法者,3000元、5000元的红包随手就收,甚至彼此之间互不避讳帮忙代收转交……手握实权的基层执法人员,官虽不大,却有着足以扼住企业咽喉的权力,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但却成为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基层执法者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如废纸。更为严重的是,这类吃拿卡要的“蝇贪”问题带有群体性。
“某公司老板黄某请我吃饭,给我送了一个装有3000元的牛皮纸信封;某公司总经理杜某到我办公室,送给我一个装有5000元人民币的白色信封……”仅2013年中秋节,深圳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梁某就收了多个红包。2014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环保系统受贿案9件9人,目前正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2014年上半年查处的9名环保部门基层公务员,无一例外都存在过年过节大肆收受辖区内企业红包礼品的情况,“少则价值一两千,多则上万元。”
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境监督科副科长谭某供认,除了收受红包外,还多次收受了辖区内企业送的购物卡、名酒等。
一位办案检察官用“蝇贪”来概括这些涉案人员的特性:这些人都是基层工作人员,手中权力不算大,但擅长运用的话,足以卡住辖区相关企业的咽喉;他们每次收的钱都不算太多,最常见的是三五千左右,但累计起来往往能达到数万甚至数十万元;他们大小红包各类礼品通吃,但互相之间并不避讳,以至于受贿还带有群体性。
红包开道
“查违者”成为“护违者”
“个别协管员收红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员还大。”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廖芸说,这些落马的正式编制人员考虑自己仍有发展空间,受贿时有所掂量;但临时聘用人员往往无此顾虑。深圳观澜执法队协管员李政庇护一处违建顺利完工,收取了100多万元好处费,于2014年7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记者发现,不仅环保系统,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但却成为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至今,深圳共有15名街道查违人员因在查违中涉嫌职务犯罪被检方审查起诉,收受的贿赂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2008年底,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的拆违工程,为获取非法利益,公司老板徐某某经常弄虚作假。而负责审核工程量的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报就怎么签”。在拆除一个虾苗厂时,对方报了1400多平方米的工程量,张庆云明明记得该虾苗场只有400多平方米,觉得“做得太过”,对方却嘿嘿笑不解释,张庆云还是按照报的工程量审批了。徐某某先后送给张庆云人民币4万元、港币30万元。
黄某某欲将一处私宅拆旧盖新,打地基时,新安街道执法队责令其停工。黄某某请求执法队长严太龙关照,送上一块重500克的金块。地基打好后,执法队又到现场要求停工,黄某某又送上300克金块。经鉴定,这些金块价值人民币31万余元。于是严太龙“没有太为难他”,至案发时,该违建已建到11层。
检方表示,违建者称,“送了钱,对方就会少查、不查”。因此查违“猫”和违建“老鼠”之间已形成了“互利互惠”的默契。
而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环保、查违部门外,海关、质监、税务、教育等多个系统的具有实权的基层公务员都存在收受红包的贪腐行为。
违规执法
将“黑”企业洗“白”
2013年11月底,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张某在执法大检查时,采集了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水口水质样品,准备送去检测。该公司负责人立即打电话过来,明确说其公司的水质“不达标”,希望张某帮忙“处理”一下采集的水样。张某心领神会,将放在执法车上的该公司水质样品瓶内的大部分水样倒掉,并加满矿泉水,使该公司的水样顺利“达标”。
环保执法人员本应致力于保护环境,然而在“潜规则”下,这些“蝇贪”却放任行贿企业大放污水。
不少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人,就是被这种风气带坏了,对红包习以为常,没有红包反而觉得不正常。“蝇贪”群出,不仅滋生了“送票子”的畸形社会风气,同时也搅浑了基层公务员队伍,若不及时扭转这种局面,“小苍蝇”迟早会被养成“大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