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9]90号),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共同推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知》对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推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法院工会联动机制、落实工会组织调解协议司法衔接机制、深化法院委托(派)工会组织调解工作机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将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7月31日,黄冈浠水县法院和县总工会率先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挂牌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今年在劳动争议案件多发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基础较好的市、州、县(区)先行试点,8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据悉,湖北省法院和湖北省总工会将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方案》和《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试点目标、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将调解分为委派、委托、协助三类,根据不同方式细化工作流程、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湖北省总工会还将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服务团作用,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员和诉调对接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采取联合举办调解员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工会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争议的水平和能力。(资料来源:湖北工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