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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担当,守土有责”,作为郑州市二七法院法警大队的队训,是该法警大队大队长侯志超就任之初提出的警队准则,响亮而极具号召力。
2012年8月,侯志超被组织任命为二七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上任伊始,他在全市基层法院法警队伍中率先提出了执法规范的构想,对法警职责中涉及的安检、值庭、押解、看管、协助执行、机关保卫、处置信访突发事件等工作在规范执法方面进行了细化,积极开展了执法规范化服务月活动,在强调法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同时,规范化执法得到了全面提升,内强了素质,外树了形象。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侯志超总是以身作则,面对法警大队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遇有开庭任务他主动带头提押、值庭、看守,严格执行人员配比。一有信访突发事件他总是迎着困难冲锋在前,带领警队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总之,法警职责范围内的事他无处不在,既有要求也有关爱,警队大伙都戏称这是一种“影子”的力量。根据法警工作实际,他还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将工作指标量化分解,由软指标变成硬指标,具体到每名法警,打破了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利局面,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和法警的积极性。其身正,不令而行,侯志超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深深影响着警队。
侯志超患有腰疼病,发作起来连走路都困难,但他坚持每天提前上班,利用早例会对一天的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为确保法院机关安全,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天气炎热,他都不间断夜间查岗和带班,每天下班前,都要细心检查一遍,法庭门是否上锁、办公楼内值班室电器是否关闭、值班人员是否按时到岗交接班,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不放过,总是最后一个下班。听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轻伤不下火线。在他的带领下,2013年二七法院法警大队以优异的成绩荣获最高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省、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正是他的忘我工作,把这个团队带入了河南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先进行列。(王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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