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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多元“小菜案”法官执行跑了千多公里
//www.auribault.com2014-07-30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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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24日,家住安县秀水镇年近5旬靠贩卖小菜为生的蒋某,收到了北川县法官辗转千里执行到位的“小菜”款5438元,他连声说:“太好了! 5千多元的小菜款,对于像我这样靠贩卖小菜为生的窘迫家庭,真是雪中送炭!”

  2009年11月15日,北川某建设公司与该北川擂鼓镇桥楼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建擂鼓镇桥楼村农房建设工程。之后,该公司又将此工程全部转包给罗某某施工。

  根据蒋某与罗某某的约定,从2010年6月1至2010年11月,蒋某先后为该工地送菜35次,共计价款5413元。在工程完工后,蒋某多次催收和当地政府组织调解,均因罗某“躲猫猫”不到场、其委托代理人缺乏诚意致使调解无果。蒋某请求北川县法院,依法判令北川某建设公司和罗某某立即付清拖欠原告的蔬菜款5413元。

  此后,被告罗某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北川县法院裁定驳回后,罗某某向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原裁定;北川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此案的菜款5413应由该工承的实际承包人被告罗某某,向原告蒋某支付。但罗某某仍“耍赖”拒不履行,蒋某只好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川县法官转辗千里外找到被告罗某某时,罗某某仍百般抵赖,拒不给付。法官巧妙查询到罗某某之妻在银行的存款,依法予以扣划。

  (李昌平 杨厚全 记者 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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