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我工资冲抵修车费合理吗?
//www.auribault.com2014-09-03 07:28:09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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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快递公司职工 何远稚
回答: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严严
何远稚:我今年21岁,是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的打工者。今年3月起开始在一家快递公司做司机,6月初家里打电话让我回去一趟。6月底回到北京后,我换了一份工作。到快递公司去领5月份工资时,本来应该发我3000多元,但主管只给了1000元工资。他说我开车送货时汽车被剐蹭维修过,需要扣我2000元工资冲抵修车费。汽车被剐蹭虽然是我不小心造成的,但却是在工作时发生的,我又没有开车去办私事,况且修车费已由保险公司支付了,请问:公司扣我工资合理吗?
徐严严:快递公司不应该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只有在的确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能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金及损失。而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修车费已经由保险公司支付了。也就是说,实际上快递公司并没有实际的经济损失,因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责任损失赔偿的条款,也不应该以扣除您工资的形式冲抵修车费。退一万步讲,即使修车费的确是公司支付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也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您一个月的工资按3000元算,每月扣除的工资不应多于600元。因此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本报记者 王香阑)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