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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应提高五种能力
中工网记者 白青锋
董柏云观点
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挑战因素,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应因势而为,积极应对企业形势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策略。
主动、依法、持久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实现工资分配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政策性强,服务对象广,环节、程序要求严,因此,对于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应着重培养和提高五种能力,即学习的能力、协调的能力、创新的能力、应变的能力和吸收的能力。
一、提高学习的能力。工资集体协商涉及会计、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以下简称指导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要求都比较高。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求指导员对劳动法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体系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提高谈判与博弈的技巧和能力,需要理性思索和智力支撑。而要达到如此水准,需要在工作实践中摸索规律性,增强预见性,提高层次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既是一项寻常性工作,但也具有复杂性。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往往随外界宏观经济形势、内部微观经济变化而上下波动,指导员只有把握住企业经济脉搏,并以科学严谨的作风、认真负责的精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才会有可靠的保障。
二、提高协调的能力。在劳资矛盾中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让广大职工都能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实惠,应当是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追求。指导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谈判等人性化方法来解决遇到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有理有节。 同时,指导员应加强与企业经营者的协调,积极与对方建立良好的互信、互助关系,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沟通,把职工的合理诉求反映好、解释好,争取企业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指导员的工作也要注重“接地气”,做到协商议题从职工中来,到职工中去,并得到广大职工的参与和支持。
三、提高创新的能力。创新是工资集体协商生命所在、活力所在。也唯有创新,工资集体协商才能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共识的过程中不停留在原有的位置。从广义上讲,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内部分配方式、企业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办法以及特殊情况的工资。由于目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企业有了完全的分配自主权,劳动报酬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所以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与企业进行协商就有了实质性的内容。指导员要在注重求真务实中不断创新。防止和克服本本主义、形式主义。那种只求新花样,不求实际效果的所谓创新,只能使工作成为空中楼阁、形同虚设。
四、提高应变的能力。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挑战因素,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应因势而为,积极应对企业形势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策略。变是客观存在的,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市场劳动力的供求情况等等,都在随时发生变化;再如企业经营形势、利润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以及企业运行成本等,指导员都应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同时,要积极做好有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甄别真假,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据理力争,使职工工资得到合理增长。
五、提高吸收的能力。学习、吸收和借鉴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时会遇到不少新的情况,作为指导员要利用一切机会、场合,包括培训、参观和经验介绍等,善于从别人的经验中得到启发,“扬弃”地为我所用,通过了解下边,学习外边,潜心谋划本单位的工作。可以相信,只要指导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就能取得主动权,开创新的局面。